2015年11月24日,在国土资源部部长、党组书记、国家土地总督察姜大明主持的第23次部长办公会上,审议通过了《光伏发电 站工程项目用地控制指标》。据了解,从2014年起,国土资源部开始就光伏电站用地的进行梳理。2014年底,国土资源部《晶体硅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编写组曾就其组织编写的《晶体硅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征求意见稿)》进行讨论和意见征询。
2015年4月,在统计完相关的咨询意见后,国土资源部相关部门整理出更新版本的《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用地指标》。此次审议通过的《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用地控制指标》是基于此前多次讨论稿形成的文件,因此指标制定考虑地更加全面,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用地指标分类制定,更具可行性
文件将光伏电站占地分为:方阵用地指标、变电站及运行管理中心用地指标、集电线路用地指标、交通工程用地指标四部分,占地类型分类更加细致,并分别给出不同电压等级(10kV~330kV)的占地标准,使文件在实操中更容易执行。
2、考虑了不同类型光伏组件性能差异,保证未来的发展空间
《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2015年本)中,不同类型光伏组件的光电转换效率的最低值从8%—28%,跨度大。文件并未针对具体的组件型号制定标准,而是以不同的转换效率为依据执行标准,效率跨度从8%—30%。,为不同类型组件的发展提供公平的发展空间。
3、考虑了不同纬度的差异
文件充分考虑了纬度差异对占地面积的影响,分别给出了纬度为18°—50°时的占地面积指标,基本涵盖了我国所有的纬度跨度。
4、考虑了不同地形条件的差异
文件将地形条件按自然坡度分为三类。其中,自然坡度≤3°的为Ⅰ类地形区,自然坡度为3°—20°的为Ⅱ类地形区,自然坡度>20°的为Ⅲ类地形区,并给予不同地形区一定的调整系数。
5、考虑了不同安装方式的差异
文件针对不同安装方式对占地面积的影响,分别给出了固定式、平单轴跟踪、斜单轴跟踪、双轴跟踪四种安装方式,并分别给出了占地面积指标。
综上所述,基本任何一个地点、采用任何一种安装方式、安装任何一种组件、以任何一种电压等级送出的光伏项目,都可以找出其对应的准确的占地指标,具有可操作、可执行性。
据之前的讨论文件,该方案的内容章节分为:基本规定、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总体指标、光伏方阵用地指标、变电站及运行管理中心用地指标、集电线路用地指标、交通工程用地指标等六个部分,并在附录中加入光伏阵列斜面日均辐射量参考值和多个计算实例。
以下是之前讨论稿中的部分内容,综合看之前多版讨论稿内容,均有较大差别。在此提醒读者,最终过审版文件与下方内容会有一定的差别,请以最终发布稿为准,下文仅作参考:
前言
《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以下简称本用地指标)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61号令)、国家关于工程建设和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技术经济政策的要求组织开展编制。
本用地指标共分六章和两个附录。内容包括:基本规定、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总体指标、光伏方阵用地指标、变电站及运行管理中心用地指标、集电线路用地指标、交通工程用地指标,附录A为光伏阵列斜面日均辐射量参考值,附录B为计算实例。
本用地指标由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管理司组织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