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电站建设进入了2015年时代,土地资源目前已经超越了以前的社会资源成为了目前光伏电站建设的首要瓶颈。所谓的非法占用林地,一般有三种表现形式:
(1)未经批准占用林地,即未经国家土地管理机关审核,并报经人民政府批准,而擅自占用林地;
(2)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林地,即少批多占林地,其中一部分林地的占用经过合法批准,一部分林地的占用则未经批准;
(3)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占用林地,主要是以提供虚假文件、谎报用途或借用、盗用他人的名义申请等欺骗手段取得批准手续而占用林地。
光伏电站发展,土地问题是一个瓶颈,现在正泰正卡在了这个瓶颈上。
建设需要土地,而且是大面积的土地,而国家对土地实行的是最严格的控制措施。虽然光伏电站一般选择在荒山、荒漠地区建设,但还是避免不了与土地联系在一起。
据介绍,目前情况下,建设10兆瓦的地面光伏电站,需要占用的平整土地是250亩左右,山坡地的话理想状态下缓坡在400亩左右,一般实际占用需要450亩。
与一般人印象中不同的是,专业上讲,林地是指一切长有树木的土地,包括密林、疏林、灌木林等,有时也包括完全无林但以前曾有林而现在未作他用的土地在内。
在国土部门,一般区分为基本农田、非农地、建设用地等几种形式,而林业部门可能将国土中的未耕地规划为宜林地。简单地说就是,在国土部门那里是荒山未利用地,在林业部门那里可能就是宜林地。
事实上,在光伏电站建设上,遇到土地问题并不少见,业内众所周知的案例就是,在云南就曾经有过类似情况,最后是通过土地调规,更改土地使用情况,使该项目得以合法顺利进行。
与此同时,在电站建设中,对土地的使用,国家支持的是征租结合的方式,即必需的管理用房、建筑用房等实行征用,而支撑电池板所使用的土地则采取租用模式,一般不改变原有土地的使用模式。
按道理建设光伏电站需要的土地手续相对比较严谨,一般需要土地部门和林业部门的同意才可以完成项目立项和开工建设,正泰项目早就已经开始发电,一般不会缺少这个程序,最可能的情况是,占用土地的面积和批准的面积不符合。
另一种可能是,地方政府相关部门进行了批复,但是把控国家政策时度的掌握尺度不一,将没有树木的宜林地面作为荒地进行批复,做出的决策意见与上级管理部门不同。“也有地方政府为了招商引资,私自将树木砍掉,与林业政策造成冲突。”
但对于所有光伏电站来讲,违法占用林地想不被发现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每年国家都会对林地进行航拍,很容易发现改变林地用途的情况,正泰近1000亩的电站违规项目,根本无法逃过航拍的检查。
另外土地性质不清使得光伏电站开发用地难以解决。这是当前制约光伏产业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规定,“对利用戈壁荒滩等未利用土地建设光伏发电项目的,在土地规划、计划安排时予以适度倾斜”。《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也提出,“因地制宜利用废弃土地、荒山荒坡、农业大棚、滩涂、鱼塘、湖泊等建设就地消纳的分布式光伏电站”。但在实施过程中,国土部门和林业部门对土地性质认定的规范不同,相关数据库没有联网合并,导致某些项目用地在国土部门的规划中被划为“未利用地(盐碱地等)或是荒地”,而在林业部门的规划内则变成“规划林地或是宜林地”,造成往往实际上贫瘠荒芜的山地滩涂,因戴上“林地”的帽子而无法得到有效开发利用,一些早已获得核准和备案的项目迟迟无法施工。甚至有些地方政府,违规“占补平衡”将荒山刷成绿色逃避航拍,改成林地和耕地。
所以在现场地勘的时候,必须一定要明确提供土地的土地性质的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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