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比光伏网讯: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丙方”)与合肥阳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新能源”或“乙方”)、江苏苏美达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美达”或“甲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三方友好协商,于 2015 年 6 月 26 日签署了《光伏发电项目合作协议》。
目标项目 1:宿州市埇桥区一期、二期 20MW+20MW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目标项目 2: 肥东县石塘镇一期、二期 20MW+20MW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乙方持有宿州市云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阳新能源”或“项目公司”)和肥东红日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日新能源”或“项目公司”)100%的股权,项目公司注册资本分别为 6800 万元、7200 万元,项目公司为上述两个目标项目的合法持有人。
丙方与云阳新能源、红日新能源分别签订总价为 31720 万元、35240 万元的EPC 总承包合同,丙方根据 EPC 总承包合同建设目标项目。目标项目建成并网发电后,甲方分别以实缴注册资本金的价格(6800 万元、7200 万元)受让乙方持有
项目公司 100%的股权,股权转让完成后,甲方将督促项目公司继续履行 EPC 总承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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