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光伏资讯 > 光伏要闻 > 正文

中国地方政府光伏补贴政策(最新版)

来源:王淑娟发布时间:2015-03-05 00:00:00
一、山东省

地面电站:1.2元/kWh;

分布式电站:自发自用,基础电价+0.47元/kWh;

全部上网,1.2元/kWh。

二、江苏省

地面电站: 2013年1.25元、2014年1.2元和2015年1.15 元。

1、无锡市

分布式电站:一次性补贴20 万元/兆瓦;

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的项目,对实施合同能源管理用能项目的单位和项目投资机构,分别一次性给予每个项目不超过20万元和100万元的奖励和项目扶持。

三、安徽省

1、合肥市


市财政按装机容量一次性给予3元/瓦补贴,单个电站补贴不超过1.5万元;

肥东县、肥西县、长丰县、庐江县、巢湖市区域内农户家庭式光伏电站,按装机容量一次性给予4元/瓦补贴,单个电站最高补贴不超过2万元。

光伏建筑一体化在享受市级度电补贴的基础上,按装机容量一次性给予电站投资商2元/瓦的工程补贴,单个项目补贴不超过100万元。

装机规模超过0.1兆瓦且建成并网的屋顶光伏电站项目、按装机容量一次性给予屋顶产权人10万元/兆瓦的奖励,单个项目奖励不超过60万元,同一屋顶产权人奖励不超过100万元。

责任编辑:solar_robot

特别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 "索比光伏网或索比咨询"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站www.solarbe.com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索比光伏网或索比咨询"。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推荐新闻
返回索比光伏网首页 回到中国地方政府光伏补贴政策(最新版)上方
关闭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