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水电称,公司拟由全资子公司新疆能源公司整合新疆清洁能源发电资源,进行股份制改制,推行产权多元化经营。
新疆能源公司将在粤水电向其增资后,实施员工持股、引入国资基金(广东国资新兴产业发展基金,简称“国资基金”)与战略投资者,按同股同价原则向新疆能源公司增资,员工通过设立有限合伙企业间接持有新疆能源公司股份。
增资后,粤水电持股比例不低于增资后新疆能源公司股权的51%,员工、国资基金与战略投资者持股比例合计不超过增资后新疆能源公司股权的49%,其中员工合计持股比例不超过增资后新疆能源公司股权20%,单个员工持股比例不超过增资后新疆能源公司股权5%。国资基金持股比例不低于增资后新疆能源公司股权10%。
粤水电称,新疆能源公司进行股份制改制对公司扩大清洁能源发电业务规模和提升盈利水平将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
粤水电同时公告,公司拟整合新疆的清洁能源发电资源,以在新疆的全资子公司布尔津县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木垒县东方民生新能源有限公司、富蕴县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截至2014年12月31日的经审计、评估的净资产向新疆能源公司增资。
另外,粤水电还将拓展清洁能源发电业务。公司全资孙公司阿瓦提县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拟在新疆阿克苏地区阿瓦提县西南约23公里工业园区投资建设阿瓦提光伏发电一期30MWp项目。工程动态总投资29735.62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将根据该项目进展情况对阿瓦提能源公司进行增资,使其注册资本不高于9000万元。
公司全资子公司布尔津县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拟在新疆布尔津县城西南15公里城西风电场内建设总装机规模49.5MW风电场项目。计划总投资为43099.16万元。根据该项目进展情况,布尔津能源公司注册资本将在原审议金额23456万元的基础上增至3645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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