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发展能源互联网的几点认识
能源互联网并不是一个很新的概念,至少从2012年由美国著名经济学家杰里米·里夫金提出并传入中国后,已经在国内演绎了很多不同的版本。尽管传入我国的时间已经超过两年,但目前来看,各方对于能源互联网的认识并不相同,在如何发展能源互联网上也没有形成共识,更没有出现一套系统、全面、合理、具有可操作性的推进实施方案。 能源互联网虽然不是一个全新的概念,但对于能源产业和互联网行业来说,却依然是一个崭新的课题:能源互联网的内涵到底是什么?我们需要一个什么样的能源互联网?又该怎样来一步步扎实推进?入口在哪里?结合中海阳的实践和个人的思考,我简略地谈谈自己的几点认识。
对能源互联网发展现状的认知
作为能源互联网这个概念的首倡者,美国著名经济学家杰里米·里夫金眼中的能源互联网是这样的:“能源互联网是把互联网技术与可再生能源相结合,在能源采集、配送和利用上从传统的集中式变为智能化的分散式,从而将全球的电网变成能源共享网络。”他进一步设想,在即将到来的时代,能源互联网将可以让亿万人能够在自己的家中、办公室里和工厂里生产绿色可再生能源;多余的能源则可以与他人分享,就像我们现阶段在网络上分享信息一样。简要概括,杰里米·里夫金提出的能源互联网有三个基本立足点:一、定位在分布式的绿色可再生能源上;二、可再生能源的主导使用形式为电力;三、亿万人参与,互联共享,平台交易。综合这三点分析,我们可以勾画出杰里米·里夫金眼中的能源互联网应该是:将可再生能源转换成二次能源电力,通过分布式采集和使用的交互形式、结合互联网平台技术,实现亿万人的实时能源互联和共享。杰里米·里夫金的定义和诠释,是否就是发展能源互联网的正确方向呢?是不是囊括了能源互联网的所有内涵呢?是否就符合我们中国的能源产业发展实际和需要呢?这当然是可以也应该探讨的,毕竟杰里米·里夫金只是提出了一个全新的方向,为我们提供了发展思路上的启迪;到底应该怎么发展还应该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这几年,国内外很多专家发表了个人的研究成果,一些大型能源企业也结合本企业属性、特点,提出了自己的能源互联网建设方案;
但总的来说,一个能得到广泛认同且系统的、具有现实可操作性的能源互联网方案并没有出现?为什么能源互联网会暂时停留在现时状况?我认为主要可能有以下三个原因:一、最近20年互联网领域集中发展的是消费互联网,产业互联网刚刚启动不久,而作为规模巨大且构成庞杂的能源产业来说,如何做好“能源+互联网”的融合,将是一个异乎复杂的大课题;二、能源是关乎国家安全和民众生活的核心要素;在变革的年代,产业的改革和革命都会是必然的趋势,但能源在改革和革命的进程中如何前行?能源互联网在哪一个时点该启动、加速和普及?是否该有牵头的组织或机构拿出一个具体的推进方案供参与方、民众讨论、改进和渐进落实?这是另一个课题。三、能源互联网必然是“能源+互联网”的深度而全面的融合;面接触必须先从线和点着手启动,那我们的“点入口”在哪里呢?互联网技术发展到公元2014年末的今天,线上的平台和生态系统已基本成熟,能源互联网的“痛点”应该是线下的互联互通、以及如何实现线下线上的实时智能联动。
如何突破能源互联网的现状
与智能电网一样,能源互联网也是一个从美国引入的能源领域新概念,但很显然,它的内涵和涉及的产业比智能电网更宽广;这种复杂性、多样性和前沿性也是导致能源互联网迟迟难以取得共识、难以取得实质性进展的主要原因。我们如何突破能源互联网的现状?这确实是一个庞大且复杂的课题,笔者作为新兴能源领域的一名从业者,就能源互联网目前阶段的主要“痛点”尝试性谈谈自己的见解:能源互联网的“入口”应该是分布式能源的推广和普及,概略言之,可分为三步走:第一步:大力推广智能化分布式能源,不断提高分布式能源在整个能源体系中的占比;目前我国的分布式光伏、分布式天然气等均以国家法律法规的形式在宣导推广,但实际装机量与规划值差距较大,我们要探讨深层次原因,在较短的时间段内出台更有针对性、更有实效性的政策激励措施,让实际装机量实质性超过规划值;第二步:分步分片实现区域性能源互联网;对智能化分布式能源推广好的社区、园区、城镇,渐进试点区域能源互联网,国家层面正在制定《低碳社区试点建设指南》,我认为低碳社区的概念可以延拓到“低碳园区”、“低碳城镇”,这样区域性的能源互联网就可涵盖亿万民众生活、工作的各个领域;第三步:区域性能源互联网达到一定的普及率,相互之间互联互通就自然形成了一张庞大的国家甚至全球性的能源互联网;笔者粗略估计:从概念的提出到能发挥国家级的能源互联互通可能需要5-10年的时间。基于以上步序,我们基本上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分布式能源将成为撕开能源互联网层层大幕的那个契机;互联网平台将成为其中最有力的推手;当然,以分布式能源撬动的能源互联网,最终其内涵和概念肯定会远远大于分布式能源之间的融合发展,大于新兴能源之间的互联互通,发展到成熟阶段应该是所有能源形态都可以在一个平台之间实现融合,比如煤炭、石油与电力、天然气、太阳能、风能等等,但这肯定是数年以后的事。如果把利用分布式能源之间的融合发展,比喻为撬动能源互联网那个0到1的工作的话,那之后其他能源形态,或者说所有能源之间的融合发展,就是1到2、到3甚至到10、到100的工作了;但整个过程中一定要首先抓住和做好分布式能源融合发展这个0到1的工作。我认为,从目前来看,这是实施能源互联网最合理、最具现实可操作性、也最具有向广大民众快速推广的契机和入口。(中海阳能源集团董事长 薛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