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信息 研究咨询 服务应用 展会会议 视频图片 期刊专栏 新媒体
关闭
关闭

个人光伏发电 难享税收优惠

发表于:2014-12-30 00:00:00     来源:新华报业网
索比光伏网讯:海门市民郁师傅年初购买光伏发电系统并向国家电网售电,然而他拿到第一笔售电款时却发现被扣了17%的税,没有享受到政策规定的税收减免。省电力公司近日做客政风热线时表示,居民个人无法开出增值税发票,因此难以享受减免,目前已向国家建议,可能不久以后政策就会有改变。

海门市包场镇宏升村村民郁师傅今年初投资10万元建起了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并向国家电网售电。到今年7月,他的光伏发电系统已累计发电4019千瓦时,收益共2896元,这其中销售电价和国家电费补贴都分别被扣税17%。他质疑说,国家应该有50%的税收减免,光伏企业发电按8.5%征税,那么他也不应按17%被征税。


海门市供电公司表示,目前国家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对个人光伏发电项目,结算方面还没有明确详细的操作细则,只能参照相关政策执行。“我们也是按补贴电价扣除17%后,作为上网电价来执行的。”海门市供电公司副总经理陆建锋说:“居民光伏发电扣税后上网电价是3角6分7厘5,补贴电价是3角5分9。”

省电力公司副总经理李斌表示,企业可开出增值税发票,扣除17%税后,到税务部门办税时可以直接减免50%,“居民个人无法开发票,就没法享受优惠。”李斌表示,省电力公司一直在向上反映这一情况,“国家相关部门很重视”。本报通讯员龚政风
责任编辑:solar_robot
特别声明:
索比光伏网所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光伏行业最新动态,请关注索比光伏网微信公众号:solarbe2005

投稿与新闻线索联系:010-68027865 刘小姐:news@solarbe.com

扫码关注

投稿与新闻线索联系:010-68027865 刘小姐 news@solarbe.com 商务合作联系:010-68000822 media@solarbe.com 紧急或投诉:13811582057, 13811958157
版权所有 © 2005-2023 索比光伏网  京ICP备10028102号-1 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许可证:京ICP证120154号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亦庄经济开发区经海三路天通泰科技金融谷 C座 16层 邮编:102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