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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疆光伏困局:指标混乱 还是得争“路条”

来源:能源杂志发布时间:2014-12-27 00:00:00
索比光伏网讯:光伏产业正日渐成为南疆四地州希望大力发展的能源产业。但受困于消纳和不尽合理的指标分配,其发展路途依然困难重重。

从乌鲁木齐出发,向西南飞越天山山脉,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航程,到达阿克苏地区。这里位于塔克拉玛干沙漠边缘、塔里木河上游,属于南疆四地州区域。

除了瓜果等农副产品在国内持有盛名外,该地区丰富的光照资源日渐被各大电力企业、光伏开发商等看重。“今年年初开始,阿克苏地区委托专业机构做了一个专门的光伏规划,2014年和2015年就规划了70万千瓦的装机容量。”阿克苏地区发改委主任俞红梅对记者说,“今后还将逐年推进阿克苏地区光伏产业的发展。”

按照规划,阿克苏地区在柯坪县、乌什县和阿瓦提县布局太阳能产业园区,在沙雅县和新和县适度布局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

相比较于北疆,南疆四地州自然气候条件更为恶劣,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煤炭、油气、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程度也并不高。如今,光伏产业正日渐成为南疆四地州希望大力发展的能源产业之一。阿克苏地区的光伏产业园,只是南疆四地州光伏发展的一个缩影。

据俞红梅介绍,仅在阿克苏地区,投资和建设光伏电站的企业已多达几十家。五大电力公司、中广核、中节能等央企,以及各大民营光伏企业都已在此扎根立项。

下一个光伏热土

新疆南疆四地州指的是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阿克苏、和田、喀什地区,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南部、塔克拉玛干沙漠西南边缘。

据气候资料显示,该地区太阳能资源丰富,太阳辐射数据相对稳定,年总辐射量多稳定在1550kWh/m2至2050kWh/m2,根据《太阳能资源评估方法》,南疆四地州属于Ⅱ类-Ⅰ类区,是我国太阳能资源很丰富以及最丰富带。

“南疆四地州的5年平均有效利用小时数在1230小时至1300小时之间。”中电投集团新疆能源化工南疆分公司总经理岳志贤对记者说,“光照资源仅次于哈密地区。”

正是看中这一光照条件,中电投新疆能源化工公司早在2010年,就开始进入阿克苏地区,准备开发光伏电站。

“除了光照资源外,南疆四地州多为广阔的戈壁荒滩,土地成本相对低,这为大力发展光伏产业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岳志贤告诉记者。而随着哈密等太阳能资源Ⅰ类区的逐渐被开发,光伏企业正在将目标转向南疆四地州地区。

在国家政策层面上,国家能源局也认识到南疆四地州发展光伏的优势,在对新疆自治区下达光伏指标时,将南疆四地州地区单独列出,给予单独指标。

2014年7月,国家能源局专门组织国家电网[微博]公司、新疆电力设计院等数十家单位领导和专家,召开了南疆四地州光伏规划评审会议。在此次会议上,由新疆电力设计院编制完成的南疆四地州光伏发电规划报告历经6个月,经过多次修编,最终顺利通过国家能源局的审查。

根据该份《南疆四地州光伏发电规划报告》,截至2013年底,南疆四地州已建成投运光伏容量85万千瓦,在建的光伏项目容量为15万千瓦。按照规划,考虑到光伏发电就地消纳原则,2014-2015年,南疆四地州新增光伏装机容量合计达到140万千瓦,2016-2020年,新增光伏容量为300万千瓦,2020年底达到540万千瓦。

南疆四地州2014年和2015年的光伏发电项目指标均为70万千瓦,其中喀什地区为2014年22万千瓦,2015年23万千瓦;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2014年为18万千瓦,2015年12万千瓦;和田地区,2014年7万千瓦,2015年13千瓦;阿克苏地区,2014年23万千瓦,2015年22万千瓦。

值得一提的是,与此相对应的,除去为哈密到郑州±800千伏直流特高压配备的地面光伏电站额度,今年新疆发改委下发2014年除南疆四地州以外的其他八个地区的光伏电站计划,也只有65万千瓦。

更为利好的消息是,2014年10月,国家能源局下发了《关于增加新疆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14年-2015年光伏发电年度建设规模通知》,通知提出将增加新疆自治区2014年光伏发电建设规模70万千瓦,增加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14年光伏发电建设规模30万千瓦。而此通知中新增规模专项明确了要用于南疆地区光伏发电建设。

争夺的指标

虽然国家能源局在南疆四地州光伏产业的发展上,给予了单独指标,但实际上,这一指标远远不能满足光伏企业的渴求。

“我们地方政府、来南疆的光伏企业,对光伏的积极性都非常高,但是所给的指标就这么多。”俞红梅对记者表示。

因为要考虑到光伏发电消纳的问题,南疆四地州光伏指标并不能随意释放。目前为止,南疆四地州的光伏发电还以本地消纳为主。由于本地消纳能力有限,过多开发光伏电站,容易造成窝电。

另一方面,由于送出线路的建设速度滞后于电站的发展速度,也影响了光伏的开发建设。据记者了解,南疆四地州不少前期开发的光伏电站,都是由电站开发商自建线路,自行解决电力输送问题。在南疆750千伏外送电网尚未建成投运的情况下,光伏指标难以增加。

对于指标竞争的激烈程度,中电投集团新疆能源化工南疆分公司深有体会。据岳忠贤介绍,在2014年-2015年南疆四地州规划的140万千瓦光伏指标中,其公司目前只拿到了7万千瓦,这大大低于其希望拿到的指标额度。

中电投集团新疆能源化工南疆分公司最早开发的南疆四地州光伏项目位于阿克苏地区的柯坪县光伏产业园内。柯坪县光伏产业园建设占地约25平方公里,规划总容量120万千瓦。园区一期规划为20万千瓦,截至2013年,产业园已完成投资7.5亿元,建成6万千瓦装机规模。

柯坪县副县长颜画向记者坦承:“希望拿到该产业园区光伏指标的企业就非常多,有国企,也有民企,如何更好的分配指标,确实存在压力。”

根据光伏电站项目管理办法,国家能源局根据各地区情况制定下达相应的光伏开发指标,下发给省、自治区,省、自治区根据下辖各区市的情况下发指标,地区再按照所获得的指标分配给希望开发建设的企业,并将分配结果上报省、自治区备案。

据记者调查发现,这一管理办法大大提高了光伏项目的开发灵活度,但由于加大了各个光伏电站所在地区政府的权利,存在指标分配不尽合理的现象。

诸如五大电力公司等多家大型电力企业对记者表示,其有意在南疆四地州地区大力发展光伏产业,但由于所获得的指标不能满足预期,因此不能大幅投入资金以及培养和下派电力管理人员。“如果能集中给予十几万千瓦的指标,那我们就愿意集中投入资金,同时培养人员,也更便于管理。”某不愿意透露名字的电力企业人士对记者表示。

南疆四地州地理位置特殊,属于特殊的贫困经济区域。据记者了解,五大电力、中广核、中节能等央企,对于该地区的贫困帮扶工作都给予了很大的支持力度,但在当地获得的光伏指标结果令他们较为失望。

另一方面,由于指标分散给各个企业,拿到指标的企业资质良莠不齐。据了解,光伏电站转卖指标的现象并不少见。记者调查发现,南疆四地州中不少光伏园区内的光伏电站,已经易主多次。

有的企业会与其他合作伙伴分享指标,合作开发和运营;有的企业在建设完成整个光伏项目后,不希望进行后期运营和管理而出手转卖;但不少企业拿到指标后,并不具备开发和建设电站的能力,只为了倒手高价转卖指标。

“一些拿到指标的却没有能力建设;一些拿不到指标的企业,迫于发展的需要,不得不买。”江山控股公司执行董事刘文平对记者说,“问题在于‘卖指标’的这类企业中为什么能获得指标?”

据记者了解,转卖指标的企业中不乏光伏组件制造商,这类企业往往是为了销售自己的组件产品。电站建设完成,却并不想投入更多的人力成本在这些偏远的地区来运行电站,所以选择出售。但问题在于,由于“自产自销”,建完即售,光伏组件的质量难以保证。

上述多家电力企业对记者表示:“希望提高开发光伏电站企业的准入门槛,国家、地方政府在分配指标上向技术成熟、资金雄厚、管理先进的企业倾斜。”

2014年10月底,国家能源局连续下发《关于规范光伏电站投资开发秩序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光伏电站建设与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开展新建电源项目投资开发秩序专项监管工作的通知》,指出在项目投资开发环节也出现了资源配置不公正、管理不规范和不同程度的投机获利现象,要杜绝投资开发中的投机行为,保持光伏电站建设规范有序进行。

“问题在于,仅仅通过国家能源局下发的这些通知,仍旧难以禁止这些现象。”多位人士向记者表示出担忧。 

责任编辑:solar_rob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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