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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爆料】国家能源局下属各监管局针对分布式光伏对国家电网各省、市供电公司进行了一轮廉政调查

来源:阳光工匠光伏网作者:刘殿宝发布时间:2014-12-18 00:00:00
据阳光工匠光伏网独家获悉,2014年11月,为进一步促进分布式电源项目发展,确保分布式发电优先上网、全额收购和补贴落实到位,国家能源局下属各监管局(办)依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2014年下半年重点专项监管工作计划的通知》(点击查看阳光工匠光伏网此前相关报道),对国家电网各省、市供电公司进行了一轮廉政调查。

其中,针对分布式电源项目的调查内容为:

1.向分布式电源项目业主了解项目申报、批准情况;

2.核实电网企业办理接入电网业务的流程,办理介入服务、时限等情况;

3.电网企业提供并网咨询和相关查询服务等情况;

4.分布式电源项目配套送出工程的建设情况;

5.弃电情况;

6.电费及补贴结算情况;

7.电网企业在办理接入电网业务过程中有无擅自抬高门槛限制并网的现象,有无工作人员提出非工作以外的不合理要求;有无设置中介机构服务乱收费等行为。

同时调查了供电公司在业务办理过程中有其他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具体见下图

 此次调查主要根据企业报送材料,结合日常监管、现场检查等情况进行汇总梳理,并对供电公司相关财务数据进行核查,以确认电费结算及补贴发放落实情况。

通过此次调查发现了存在的一些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

1.部分地方,尤其是区、县级供电公司对国家能源局及国网总公司出台的文件精神领悟不够透彻,对分布式光伏发电及其流程不够了解。
2.个别地方在办理分布式电源并网及验收手续过程中,存在消极、拖延等现象,办事效率低下。

3.个别地方供电公司存在利用三产、中介机构等乱收费现象。

针对此次专项调查中发现的问题,通过约谈、责令整改等方式处理,提出整改要求,限期整改;对于问题涉嫌违法、违规的,按有关规定有稽查部门依法立案,会同检查组调查处理。

2014年是分布式光伏政策年,能源局及其他部委、各省市相继出台扶持分布式光伏发展政策,国家电网公司也出台了《关于印发分布式电源并网服务管理规则的通知[2014]174号》、《关于简化业扩手续提高办电效率深化为民服务的工作意见〔2014〕1049号》等文件支持分布式光伏发展。

此次能源局监管部门对国家电网系统的全面监督调查,对国家电网公司落实相关政策文件起到了非常大的促进作用。监管部门将发挥长效监督作用,有利的促进分布式光伏政策的落地,可以预见,2015年将是分布式光伏大发展的一年。

下面为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2014年下半年重点专项监管工作计划的通知》中部分内容:

分布式发电并网收购及补贴落实情况专项监管

(一)重点内容


1.分布式发电项目并网收购情况。包括:①已投产的分布式发电项目(主要包括光伏、风电及天然气冷热电联供等)装机容量、投产时间、并网情况等;②分布式发电项目协调工作机制、并网服务流程、信息披露情况、项目备案情况等;③分布式发电多余电量的优先上网和全额收购情况;④分布式发电项目2013年和2014年1-6月份的总发电量、“自发自用”电量和上网电量,及“自发自用”电量比例情况等。

2.分布式发电项目上网电费及补贴结算情况。包括:①分布式发电项目上网电价、电价补贴等政策的执行情况;②地方政府配套出台的投资补助或补贴政策的执行情况;③补贴资格申请、补贴项目审核及补贴资金拨付情况;④上网电费结算及补贴资金到位情况等。

3.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征收及使用情况(2013年和2014年1-6月份)。包括:①征收范围、征收电量、征收标准、征收金额、占销售电价比重等;②主要补贴的可再生能源项目(包括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接网项目和公共可再生能源独立电力系统)标准和金额等。

4.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及政策建议。

(二)重点监管范围

河北、山东、浙江、江西、河南、广东、江苏。

其中国家能源局驻点省份:河北。

(三)时间安排

各有关派出机构在2014年12月底前完成辖区内监管工作,并将监管情况报送国家能源局。

推荐阅读: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2014年下半年重点专项监管工作计划的通知

责任编辑:solar_rob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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