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疑团
作为“北京家庭屋顶电站并网发电第一人”,同时又是屋顶光伏行业的业内人士,任凯还是有一些疑惑。
“2013年,我家光伏发电2705度。每度电的国家补贴是0.42元,扣完税(17%增值税)之后,每度电实际得到补贴0.359元。”任凯对法治周末记者说。
但令他困惑的是,2013年2月国税总局发布的《关于中央财政补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税[2013]3号)规定:纳税人取得中央财政补贴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而依据200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修正案》:国家财政设立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资金来源包括国家财政年度安排的专项资金和依法征收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收入等。国家光伏补贴属于政府财政性基金补贴。任凯觉得,由此看来,他的补贴收入不应该被征税。
不过,任凯的困惑在顺义区供电公司方看来却不是问题。
该公司工作人员告诉法治周末记者,由于“文件是这么规定的”,他们按照规定转付补贴每千瓦时0.42元(含税)。
对此,中国政法大学财税金融法研究所所长刘少军认为,相关政策与地方实际操作出现了不一致,可能由于尚未协调好。
此外,2013年9月,财政部发文宣布:自2013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太阳能生产的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而任凯称,他至今都没有享受到这个优惠。党纪虎也对法治周末记者表示,自己没有享受到这一优惠政策。不过,他对此表示理解,因为“政策落实需要一定时间”。
个人光伏发电“动力不足”
——访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微博]
法治周末:近年来,我国能源消耗和环境危机日益突出,绿色低碳发展备受关注。你认为个人家庭分布式光伏发电(以下简称个人光伏发电)的前景如何?
林伯强:对于个人光伏发电前景,我是很看好的。
法治周末:当前在我国推行个人光伏发电有哪些难点?
林伯强:目前在我国推行个人光伏发电比较困难。
第一,与一般火电、核电比,光伏发电的量很少,卖给电网的电量也就非常有限;第二,我国居民用电的电价很低,受商业、工业用电补贴,而个人光伏电站投入高、回报周期长;第三,与欧洲家庭用电量大、电价高的情况不同,我国家庭用电量少、电价低。
法治周末:推广个人光伏发电,要解决哪些实际问题?
林伯强:个人光伏发电的推广不能想当然。
首先就要考虑量(人口数量、发电量)的问题和资金问题。西方发达国家的个人光伏发电很大程度上受益于补贴,但我国的补贴政策应该关注到国内的实际情况。
农村是比较有发展潜力的,但是成本比较高,示范动力不足;在别墅区可以推广,但全国别墅区总量很少;在城市推广比较难,因为涉及到公用屋顶问题。
法治周末:在你看来,应该如何解决上述问题?
林伯强:在农村,政府可以为农民担保第一笔贷款,因为农村产能大,可以让农民先做起来;在城市,对于新建的楼盘,政府可以强制开发商建设个人光伏发电(设施);对于老楼盘,由于涉及到公用屋顶,所以比较困难,不好解决。
责任编辑:caro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