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层层审批相比
企业更怕地方保护
审批权限从中央下放地方的同时,力诺电力又遭遇来自地方的行政干预。
以河北省为例,该省要求批复建设的
光伏电站必须采购本省企业生产的组件。目前,组件成本为4.4元/瓦,能占到电站总造价一半以上。也就是说,如果山东企业中标河北光伏电站项目,就必须采购河北产组件,而不能自由选择。
据了解,同样出台类似保护措施的还有江苏、安徽等地。
除了组件采购上的保护,一些地区还在财政补贴上给予本地产品更多支持。像江苏省就在国家上网电价0.42元/瓦基础上,省级财政再补贴0.2元/瓦。
“与邻近省份相比,山东并未出台类似保护本土企业的措施,省级财政对上网电价也只有5分钱补贴。”宋承浩说,在周边省份纷纷出台保护措施的情况下,山东企业非常吃亏。
在国外,有针对中国光伏企业的“双反”调查,在国内,又有来自各省市的地方保护主义,其实,它们都是破坏自由市场的行政壁垒。
对于光伏电站建设领域出现的地方保护主义,业内早有不同声音。国家发改委国合中心国际能源所所长王进就曾提醒,政府正处于体制改革时期,实行简政放权,光伏
项目审批权下放到地方政府部门,但地方政府仍需要研究和消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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