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工信部发布《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公告,在生产布局与项目设立、生产规模和工艺技术、资源综合利用及能耗、环境保护等多个方面进行了规范,这对加强我国光伏制造行业管理,引导光伏制造行业加快改造升级,推动我国光伏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无疑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此前的7月15日,国务院出台了《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同样对引导产业发展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意见》指出将按照远近结合,标本兼治;统筹兼顾,综合施策;市场为主,重点扶持;协调配合,形成合力的基本原则,扩大国内市场、提高技术水平、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光伏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意见》提出了2013-2015年,年均新增光伏发电装机容量10GW左右,到2015年总装机容量达到35GW以上的发展目标。
《意见》从积极开拓光伏应用市场、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规范产业发展秩序、完善并网管理和服务、完善支持政策、加强组织领导等方面阐明了国务院对光伏产业的支持政策,为光伏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强大的政策保障。
一、新政将推动光伏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着力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开拓国内应用市场
《意见》中指出:鼓励各类电力用户按照“自发自用,余量上网,电网调节”的方式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
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倡导就近发电,就近并网,就近转换,就近使用的原则,接入配电网,发电用电并存,能尽可能地就地消纳,解决了电力在升压及长途运输中的损耗问题。
据了解,国际上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占光伏发电的比例达到67%,特别是德国、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分布式光伏发电所占比例达到80%以上,光伏发电的主要应用形式是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而据中国光伏产业联盟数据,截止到2012年我国光伏发电累计建设容量7.97GW,其中大型光伏电站4.19GW,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3.78GW,分布式所占比例为47%,相比于发达国家的80%有很大差距,未来国内分布式光伏发电发展潜力巨大。
目前国内已推出一系列推动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建设的政策,例如国家能源局于2012年9月发布了申报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化应用示范区的通知,组织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区建设,要求每个省(区、市)申报支持的数量不超过3个,申报总装机容量原则上不超过50万千瓦。
(二)重视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增强企业竞争力
《意见》中指出:严格控制新上单纯扩大产能的多晶硅、光伏电池及组件项目。新上光伏制造项目应满足单晶硅光伏电池转换效率不低于20%、多晶硅光伏电池转换效率不低于18%、薄膜光伏电池转换效率不低于12%,多晶硅生产综合电耗不高于100千瓦时/千克。
早在2009年,在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部委发布的《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对盲目投资、低水平重复建设、产能扩张过快等问题严重的多晶硅行业,在新建项目的规模、占地,以及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物排放和能耗都作出了严格的限制。而在2010年12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委发布了《多晶硅行业准入条件》,进一步对多晶硅企业项目建设条件和生产布局、生产规模与技术设备等方面做出了具体要求。2011年12月13日,工信部公布了第一批符合《多晶硅行业准入条件》的20家企业名单,多晶硅行业整合大幕开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