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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光伏电站并网两个月 卖电300度没拿到一分钱

发表于:2013-09-25 12:09:55    

来源:钱江晚报

 
 
 
仅“开发票”一个问题

就让卖电陷入死胡同


在所有未落地的政策中,发票是主要问题。

金华供电公司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国家电网向居民购电,和向大型电企购电是一样的流程。钟晓峰要从电力部门拿到电费,必须先到税务部门开具增值税发票。

但开增值税发票必须是法人身份,钟晓峰只是自然人,行不通。

税务部门称,因为供电公司与钟晓峰签订的是长期卖电合同,电费收入不属于偶然所得。如果要开发票的话,必须先去工商部门注册一个公司或者个体户,且经营范围需包含售电业务。

但工商部分表示,发电属于国家管控行业,涉及国计民生,一般的公司或个体户,不能包含售电业务,也不能获得供电资质。

转了一圈,仅在发票的问题上,个人卖电就陷入了死胡同。

电费结算尚无细则

落地还需多部门联动


记者从金华供电公司了解到,截至目前,金华已经有3个“屋顶电站”正式并网发电。但电费结算的问题,目前还没有想出具体的对策。

“这确实是目前我们遇到的一个问题。”金华供电公司相关负责人说。

兰溪电力部门营销部负责人邱丁良说,他们还在等更多政策细则出台落地:“家庭光伏发电是不是能享受到每度电0.42元补贴,其实也还没有最终明确,还需要物价部门制定相应执行方案。现在国家出台的只是一个指导性、框架性文件,具体落实、细化还需要税务、工商、物价各个部门联动,不是电网一家就能做好的。”

延伸阅读

省外“卖电人”是怎么拿到钱的


并网容易卖电难,目前,全国各地都存在家庭电站的结算问题。不过,在上海、北京、山东等地的一些幸运“卖电人”,已从电力部门拿到了电费收入。

他们是怎么做到的?答案是:特事特办。

在青岛,“卖电第一人”徐先生通过当地电网公司和税务部门协商,允许居民个人开具普通发票代替增值税发票,结算上网电量;

在北京,电力公司同意让任先生写个“收据”,代替发票。

不过,在金华供电公司负责人看来,这些并不是长期有效的办法,“还是希望国家能出台相关规定,这样各方都可以照章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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