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补零风险!?
根据审计部门的要求,违规获得的资金,企业要退回。
但是,部分企业的补贴资金已经使用,无法退回,于是,这些企业正想方设法按照“原计划”完成项目。据媒体报道,安徽省蚌埠玻璃工业设计研究院正在将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的部分企业屋顶补充为“未完成建设”的屋顶,加紧完工,并等待下一步的并网发电,为宁国国家级生态城市建设“再立新功”!
已退回补贴资金的企业也并未因此而放弃。广东汉能表示,该公司在2012年12月已与农夫山泉河源基地签订合同,将没有完成的4.82兆瓦容量的建设地址变更到农夫山泉厂区,并报送广东省发改委批准。目前,这一工程已经完工,正在申请竣工和并网,并将再申请拨付剩余的补贴资金。
违规获得补助资金,不仅不处罚,无法退还的可以“将错就错、因地制宜”?已经退回的违规资金还可以“再次申请拨付”?
目前,我国关于光伏产业违规的监管和惩处政策是缺失的。“没有政策,也没有法律要求这些资金被退回或对违规者进行惩处。”孟宪淦说。
“审计部门主要负责监督拨款的执行情况及效果,并借助社会舆论和原拨付资金单位的力量对资金使用者形成一定的压力。”审计学专家、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会计系教授雷光勇告诉记者,“审计部门一般不会涉及违规资金的回收、追缴或惩处等具体工作,这些工作由资金主管部门来做。”
“这就牵扯到管理体制问题。”孟宪淦说,目前光伏行业涉及到四五个监管部门,“因而管理体制上的职责不清,很多问题不了了之”。
按照可再生能源法规定,由我国能源主管部门对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执行管理,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进行管理。而实际上,国家能源局只能做一些规划和项目管理,价格的决定权掌握在发改委手中,上网问题由电力监管部门、电网公司来决定,光伏制造业又是归工信部管理。孟宪淦表示,对于财政部出台的金太阳工程补贴政策,国家能源局的管理无从执行,而财政部也不可能来管光伏电站。
一位业内人士表示,现实情况是,能把资金追回来就是不错的结果了。
“最简单的办法就是,违规企业下次再申请时,就不再给这些企业补贴项目的资格”。而对于无法追回的资金,也可以通过法律诉讼来追缴资金,雷光勇说,“但问题的关键是,谁来做这个诉讼”。由于诉讼程序复杂,时间成本较高,用这种方式对违规项目进行惩处的很少。
不过,据一位业内人士透露,金太阳工程实际上已经停止。“虽然财政部门没有明文说停止,但是今年将不会有新的金太阳项目,随着度电补贴政策的即将出台,以前端一次性补贴为标志的金太阳项目实际上已经终结了。”
“今年以来国家出台的有关光伏政策已经表明,下一步针对分布式电站的补贴政策将是度电补贴,最终将是太阳能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政策。再做金太阳项目就没有什么意义了。”上述业内人士表示,“未来,可能只是在边缘地区、无电地区做一些金太阳项目,但规模不会很大。”
“度电补贴和上网电价在制度设计上更加科学合理,因为电站是通过卖电回收投资,发一度电获得一度电的补贴,投资者发电越多获得的补贴就越多。它相比一次性建设段补贴更为合理,因为监管者就是投资者自己。”孟宪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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