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排11月30日前建成或基本建成,并具备并网接入条件的已备案项目;
二、对未经备案或不具备并网条件的项目和今年第一批计划已安排部分指标项目、列入国家光伏扶贫计划项目、以前已安排并网计划指标尚未实现并网的项目,本次计划不再安排;
三、项目已完工,取得并网计划后即可办理并网接入手续的项目,按照申报计划容量40%安排;
四、项目基本完工,尚有部分并网收尾工程,取得并网计划后即可办理并网接入手续的项目,按照申报计划容量20%安排;
五、尚义元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100兆瓦光伏竞价试点项目竞价标准为在项目投产时当地上网标杆电价基础上降低0.05元/千瓦时执行;其它项目竞价标准统一为降低0.02元/千瓦时执行。
公示时间为2016年12月21日至12月25日。期间,如有异议,可如实向河北省能源局反映。
联系电话:0311—88600512
附件:2016年第二批普通光伏发电项目并网计划安排表
河北省能源局
2016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