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于2016年6月3日发布了《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2016年光伏发电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中给出了21个省(自治区)本年度普通光伏电站(不含光伏扶贫与领跑者基地)的容量指标,通知发布至今近2个月,部分省份出台了省内配置方案,其中有的省份给出了明确的评分标准,比如河北、山西,有的省份是采取组织专家评优,如湖北、广西,有的省份由各市上报,如广东、陕西,还些省份虽然没有出台相关文件,但也公布了2016年的光伏重点开发项目。本文接下来对就对这些省份进行一一盘点。
一、出台配置/评优方案且有评分标准的省份(河北、山西、黑龙江、安徽、广西)
河北省——年度规模100万kW
河北省发改委于6月8日发布了《河北省普通光伏电站项目竞争性配置办法(试行)》,6月23日发布了《河北关于申报2016年普通光伏电站并网计划和第二批光伏扶贫电站项目的通知》
河北省评标采取百分制,上网电价占30分,电价下降阶梯式得分,最高下降0.1元可得满分30分;项目进度占25分,已投资金达到预算资金的80%可得15分,若拿到土地审批、电网审批均有得分;技术先进性占20分,技术关键看组件,单晶硅组件转换效率达到18%,多晶硅组件转换效率达到17.5%可得16分,想得满分需要“有重大技术突破、且处于国际行业领先水平”。
评分占比前三项:电价(30分)、项目进度(25分)、技术(20分)
经摸底调查,全省已备案在建并且年底前能建成投产、具备并网条件的项目,规模150万千瓦左右,因此河北省又同时组织申报第二批光伏扶贫电站项目,鼓励在国家级贫困县建设的项目,全规模申报今年第二批光伏扶贫项目。
山西——年度规模70万kW
山西省发改委7月22日发布了《关于开展2016光伏电站竞争性配置规模指标工作的通知》
山西省2016年将在下述项目中进行指标配置:(1)2014年、2015年已备案的结转项目;(2)2015年备选项目、中期优先项目;(3)各市发改委推荐上报的2016年储备项目。评优的标准中,前期工作成熟度占30分,工程完成90%以上的项目可得15分,接入条件、土地协议、各职能部门批复占余下15分。上网电价占25分,完工率90%以上的项目最高电价得20分,最低电价得25分。其余项目扣除最高最低电价后取平均电价,高于平均减分低于平均加分。技术、经济方案占20分,包括建设条件、工期、投资回收率、内部收益率等。
评分占比前三项:前期进度(30分)、电价(25分)、技术经济方案(20分);补充一句,电价这项如果完工率90%即使是电价不下调依然可得到20分。
黑龙江——年度规模30万kW
黑龙江省发改委于6月21日发布了《2016年黑龙江省普通光伏电站项目竞争性配置方案(试行)》
黑龙江企业投标建设规模最小为2万千瓦,最大不超过4万千瓦,每个投标人最多投标不超过2个项目。评标采取百分制,其中土地利用占35分,鼓励利用未利用地(不含其它草地、沼泽地)建设光伏发电项目,上网电价占24分,标杆电价基础上每下浮0.01元/度,得3分。前期工作综合完成情况占15分。另外,2014年、2015年中标后当年未能开工建设的为减分项。
评分占比前三项:土地(35分)、电价(24分)、进度(15分),在黑龙江土地性质很关键!
安徽——年度规模100万kW
安徽省能源局于7月8日发布了《安徽省2016年普通光伏电站建设规模配置PPP项目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招标规模60万kW,评标采取百分制,其中上网电价占25分,阶梯式计分,0.97~0.98元/千瓦时范围内,上网电价0.980元/千瓦得10分,每降低1厘加0.7分;0.96~0.97元/千瓦时范围内,上网电价0.970元/千瓦时得17分,每降低1厘加0.5分;低于0.960元/千瓦时每降低1厘加0.2分;投资能力占20分,包括负债率、净资产、融资保障;技术先进性占15分,主要指组件、逆变器转换效率以及支架的型式。
评分占比前三项:电价(25分)、投资能力(20分)、技术(15分)
广西——年度规模20万kW
广西发改委于6月30日发布了《关于开展2016年全区光伏电站项目评优工作的通知》
广西评优范围为列入储备库的项目,评优标准中总分120分,上网电价占30分,采取阶梯式,标杆电价基础上1分钱以内每下降1厘得1分,超出1分钱部分每下降1厘得2分,最高可得30分。项目进度占30分,已开工项目以25分起按照建设进度投资比例打分,未开工项目此项得分最高不超24分。电网落实情况占20分,并网协议20分、接入系统批复15分、并网意向10分、并网支持性意见5分。项目基本情况,如光照条件、土地落实情况、设备性能、资金筹措等综合情况占20分。
评分占比前三项:电价(30分)、进度(30分)、电网(20分)
二、出台配置/评优方案无具体评分标准的省份(江苏、湖北、四川)
江苏——年度规模120万kW
江苏省发改委于7月20日发布了《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分解下达2016年度光伏电站新增建设规模和组织编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2016年度省光伏“领跑者”计划优选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发改委对于120万kW指标进行了进一步分解,其中17万kW用于光伏扶贫,3万kW用于奖励引导,30万kW省里实施“领跑者”统一优选,余下70万kW采用“因素法”分解下达到所辖的各市。
30万kW“领跑者”指标要求单体项目规模不小于30MW,文中并未给出具体评分标准,届时专家按照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对项目进行评议。但从通知中的要求可以看出,支持文件是否齐备、土地是否落实、上网电价的降幅、组件逆变器的转换效率是得分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