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所有设备和材料的技术资料(包括所需样品);提供所有系统一切所需的清洁、测试、试运行及系统平衡等工作;提供现场安健环设施,提供零备件、设备系统测试报告、操作及维修手册等、协调现场各工种,以按时完成
)投标人提供的光伏组件及逆变器须具有国际(CE标准,及TUV或UL之一)和国内CGC或CQC的认证证书和测试报告。 6)在递交投标书前5年内没有不履约的情况,基础为争端和诉讼已全部解决。争端和诉讼已全部
顺利通过了文件审核,国家认可委安排在7月份对检测中心进行了现场评审。专家组对该检测中心所申报的检测项目,分别从授权、设备、过程监督、人员能力、原始记录、检测证书、测试报告等方面进行了认真、详细的审查
,IEC61730,UL703等标准要求,通过两项及以上国内/国际知名第三方认证机构或国家批准的权威认证机构的产品认证,包括但不限于TUV、UL、MCS、ICIM、CQC、CGC金太阳等认证的完整测试报告,并
测试报告,并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复印件,加盖公章):
3.1.6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无履行合同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和仲裁
或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5)投标人提供的光伏组件及逆变器须具有国际(CE标准,及TUV或UL之一)和国内CGC或CQC的认证证书和测试报告。
6)在递交投标书前5
之一)和国内CGC或CQC的认证证书和测试报告。
6)在递交投标书前5年内没有不履约的情况,基础为争端和诉讼已全部解决。争端和诉讼已全部解决是指争端和诉讼按照合同的争端解决机制已经解决,对投标人无新的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5. 投标设备已经取得国际《IEC61215:2016标准》和《IEC61730:2016标准》出具的满足并网要求的测试报告(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2.6.
。 2.4. 投标人领跑者项目单晶组件出货量达400MW以上。 2.5. 投标设备已经取得国际《IEC61215:2016标准》和《IEC61730:2016标准》出具的满足并网要求的测试报告
低电压(含零电压)穿越测试和高电压穿越测试,同时取得测试报告。 2.4.投标人在中国境内光伏逆变器装机并网发电业绩3GW以上。 2.5.投标人在领跑者项目业绩300MW以上。 2.6.投标设备须
,同类产品通过有资质机构的低电压(含零电压)穿越测试和高电压穿越测试,同时取得测试报告(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4.投标人在中国境内光伏逆变器装机并网发电业绩3GW以上(提供
限于TUV、UL、MCS、ICIM、CQC、CGC金太阳等认证的完整测试报告,并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复印件,加盖公章); 3.1.6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