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组织开展第五批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申报工作

来源:国家能源局发布时间:2025-01-26 08:45:20

1月26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组织开展第五批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申报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申报项目以保障国家能源安全、支撑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助力构建新型能源体系为导向,重点聚焦先进可再生能源、新型电力系统、安全高效核能、化石能源绿色高效开发利用、新型储能、抽水蓄能、氢能及其综合利用、能源系统数字化智能化、节能和能效提升等方向。

此外,申报项目技术装备应已完成研制,并具备工程应用条件。依托工程应已落实项目建设前置条件,具备一年内签订正式供货合同、两年内正式开工条件,且工程建设周期可控。

原文如下: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组织开展第五批能源领域

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能源法》关于“国家支持依托重大工程集中开展科技攻关和集成应用示范”的有关部署,按照《关于促进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的通知》(国能发科技〔2018〕49号)和《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评定和评价办法》(国能发科技〔2022〕81号,以下简称《评价办法》),现组织开展第五批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项目应属于国内率先实现重大技术突破、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尚未批量取得市场业绩的能源领域关键技术装备,包括前三台(套)或前三批(次)成套设备、整机设备及核心部件、控制系统、基础材料、软件系统等。

(二)申报项目以保障国家能源安全、支撑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助力构建新型能源体系为导向,重点聚焦先进可再生能源、新型电力系统、安全高效核能、化石能源绿色高效开发利用、新型储能、抽水蓄能、氢能及其综合利用、能源系统数字化智能化、节能和能效提升等方向。

(三)申报项目技术装备应已完成研制,并具备工程应用条件。依托工程应已落实项目建设前置条件,具备一年内签订正式供货合同、两年内正式开工条件,且工程建设周期可控。

(四)鼓励燃气轮机、关键零部件、基础材料、专用软件等技术装备,通过首台(套)应用促进技术攻关和示范,填补相关领域空白,逐步提升自主可控水平。

二、申报程序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能源主管部门、中央企业集团负责组织本地区、本企业的申报工作,确定推荐名单并进行公示后,统一报送国家能源局。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沟通一致的项目方可推荐。

(二)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各中央企业集团推荐项目原则上不超过8个,各计划单列市推荐项目不超过3个。中央企业集团申报项目需附依托工程所在地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支持申报函,不占属地名额。符合以下情况的适当增加推荐名额(增加名额可叠加):

1. 根据前四批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评定结果,入选项目4个及以上、6个以下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和中央企业集团增加2个推荐名额,入选项目6个及以上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和中央企业集团增加4个推荐名额。

2. 根据出台和应用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支持政策情况,酌情增加推荐名额。支持政策包括但不限于资金、税收、金融、保险、业绩考核、免责、依托工程燃料供应、发电并网、运行调度等:

(1)已出台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发和应用相关支持政策的,增加1个推荐名额。

(2)对前四批次已评定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及其依托工程给予政策支持的,增加1-2个推荐名额。

(3)推动前四批次已评定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在原依托工程以外的工程中推广应用的,增加1-2个推荐名额。

(三)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原则上由用户单位牵头联合研制单位申报,尚未确定依托工程的技术装备,由研制单位根据技术装备突破情况申报,并按要求报送《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申请报告》(详见《评价办法》附件,外网地址:.cn/2022-08/30/c_1310657329.htm)。

(四)申报项目以单个技术装备为单位,禁止打捆申报。每个申报项目原则上用户单位不超过3家,研制单位不超过5家。

(五)申请单位应确保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并可追溯核实,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

(六)请有关单位高度重视,结合本地区、本企业实际,按照公正、公开、公平、透明的原则组织好申报和推荐工作。

三、有关要求

(一)关于增加推荐名额的审核和确认

1. 申请增加推荐名额的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和中央企业集团,请于2025年2月28日前将申请增加名额数量和相关佐证材料报送国家能源局科技司。我局将对佐证材料进行审定,并于3月14日前反馈确认各有关单位增加名额。

2. 相关材料报送方式:

传真:010-81929218

电子邮箱:JZC@nea.gov.cn

3. 逾期未报送相关材料的视为不增加推荐名额。

(二)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正式报送材料

1. 推荐函(正式公函,纸质版1份和电子版,光盘刻录,参考格式见附件)。

2. 申报材料(纸质版1份和电子版,电子版包括WORD文档和PDF扫描文档,光盘刻录,每个项目不超过30M)。

3. 请于2025年4月18日前(以邮戳为准)通过中国邮政EMS方式将推荐函及申报材料寄送国家能源局科技司。

4. 推荐函及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或逾期的不予受理。

邮寄地址:国家能源局科技司 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46号;邮编:100045

联系电话:010-81929234 81929233

电子邮箱:JZC@nea.gov.cn

附件:关于推荐××等×个项目申报第五批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函(参考)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25年1月22日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2501/26/386190.html
责任编辑:yishuyu01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国家能源局同意内蒙古电力交易中心开展绿证交易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6-25 14:30:06

国家能源局于2026年6月12日复函内蒙古电力交易中心,原则同意其开展绿色电力证书(绿证)交易工作。此举旨在落实国务院《中国(内蒙古)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及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支持内蒙古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相关政策要求。文件明确要求内蒙古自治区压实主体责任,依据现行绿证核发与交易规则,完善本地实施细则、升级技术平台,并尽快启动绿证交易试点;同时需统筹协调绿证交易与绿色电力交易机制衔接,确保绿证有效承载可再生能源环境属性的认定功能。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将负责试点期间的市场监管与业务指导,重大问题须及时上报。

国家能源局:进一步深化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全覆盖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6-23 22:05:50

国家能源局于2026年6月发布通知,全面推进非公共电网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绿证核发全覆盖。通知明确,“非公共电网项目”包括离网型及接入用户侧内部(如绿电直连)的并网型项目,旨在填补此前绿证核发在该类项目上的空白。文件区分两类实施路径:一类由电网企业或电力交易机构归集计量数据、统一报送核发;另一类由项目业主自行(或委托运营单位)报送电量数据,须完成建档立卡、信用承诺、电量归集、数据校核等环节,并提供计量检定证明及结算凭证等材料。核发后,上网电量对应可交易绿证,自发自用电量对应不可交易绿证;后者可依规划转至终端用户账户。通知还强化了事中事后监管与信用约束机制,要求各级能源主管部门和派出机构加强协同,优先保障重点用能行业项目绿证核发。(199字)

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同志就《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和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制度实施办法》答记者问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6-22 15:48:29

《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和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制度实施办法》是国家能源局等部门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支撑碳达峰目标而制定的顶层制度安排,自2026年8月1日起施行。《办法》构建“消费端刚性义务+消纳端属地责任”双轮驱动机制:一方面,面向重点用能行业(如电解铝、钢铁、数据中心及新能源制造业等)设定可再生能源电力与非电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分电力、非电两类核算,并动态纳入新兴高耗能领域;另一方面,面向省级行政区域明确总量及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实行分区分档、中长期引导(同步下达2026年与2030年指标)和刚性考核。首次将绿氢、绿氨、绿色甲醇等非电利用纳入考核范围,兼顾发展基础与统计能力稳妥推进。配套建立责任分工、奖惩机制(约谈通报、信用约束、绿证补充)及全过程监测监管体系,旨在系统破解消纳瓶颈、优化资源配置、激发绿色消费需求,夯实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制度根基。(199字)

国家能源局:进一步加大新能源并网消纳工作力度 积极推进新能源就地就近消纳来源:索比光伏网整理 发布时间:2026-06-16 16:46:27

国家能源局部署“十五五”开局七项重点任务,聚焦新能源并网消纳与就地就近消纳双路径,强调提升电网五大能力、推动绿电直连、加快大型基地建设,并完善高比例新能源市场机制,以价格信号带动储能发展,全面支撑“双碳”目标。

国家能源局:2026年4月全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及交易数据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6-01 17:42:11

2026年4月,国家能源局共核发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绿证)2.37亿个,覆盖181.48万个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其中可交易绿证1.77亿个,占核发总量的74.85%;核发电量对应时段主要为2026年3月,占比72.16%。当月全国绿证交易量达7110万个,包括绿色电力交易绿证2972万个和单独交易绿证4138万个。在单独交易中,电量生产年份为2024年、2025年和2026年的绿证分别成交422万、3512万和204万个,对应平均价格依次为1.12元/个、4.63元/个和5.84元/个,呈现随生产年份临近而价格上涨的趋势。

国家能源局:发布51个“人工智能+”能源高价值场景清单,开展试点申报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5-28 17:20:32

国家能源局近日发布首批51个“人工智能+”能源高价值场景清单,涵盖“电网规划方案智能生成与评估”等典型应用方向,旨在以真实业务场景牵引人工智能技术在能源领域的深度落地。该清单依据《关于推进“人工智能+”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经单位申报与专家凝练形成。同步启动试点申报工作,鼓励能源企业作为场景需求方,联合人工智能技术供给方组建创新联合体,共同编制试点建设方案;申报须经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或中央能源企业集团推荐,通过线上系统统一提交,每家推荐单位限额10项。试点项目需符合资质、安全及合规要求,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30日。(199字)

2026年第五批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清单发布来源:新能源云平台 发布时间:2026-05-21 08:45:10

此次纳入2026年第五批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清单的项目共5个,核准/备案容量254.6兆瓦,均为集中式发电项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26年5月15日

云南开展2026年第一批绿色铝、硅光伏、新材料产业领域“银龄工程师”招募工作来源:云南省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4-21 09:23:59

按照进度安排,2026年计划引进留用绿色铝、硅光伏、新材料产业领域“银龄工程师”50名。(二)在前期征集岗位需求基础上,请各州(市)发展改革委继续加强政策宣传力度,进一步征集相关领域企业“银龄工程师”岗位需求,持续更新完善《2026年第一批绿色铝、硅光伏、新材料产业领域“银龄工程师”岗位需求表》,并及时公开岗位需求。

山东:组织开展2026年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申报来源:山东省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3-19 09:38:05

3月18日,山东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本次申报以线上为主,项目须承诺在2027年底前全容量建成并网,晚于2027年底的不在申报范围。根据《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小型地面电站按集中式光伏管理,可参与本次申报;鲁北盐碱滩涂地风光储输一体化基地、海上光伏基地规划项目不参与本次申报。

国家能源局:将发布实施新型能源体系和系列分领域能源规划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发布时间:2026-02-24 10:00:03

2月23日,国家能源局规划司司长任育之发文介绍,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我们将发布实施新型能源体系和系列分领域能源规划”。此举预示能源基建投资将持续加码,利好风光储、核电及电网设备板块,加速构建新型能源体系。

国家能源局规划司司长任育之:推进“十五五”新型能源体系建设来源:中国电力报 发布时间:2026-02-24 08:42:49

推动“十五五”初步建成新型能源体系国家能源局发展规划司司长任育之能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过去一年,我们全力推动“十四五”能源规划收官,谋划“十五五”能源发展方向路径,统筹推进《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十五五”规划》研究编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