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电力市场简介
电力市场定义为基于市场经济原则,为实现电力商品交换的电力工业组织结构、经营管理和运行规则的总和。电力市场又是一个具体的执行系统,包括交易场所、交易管理系统、计量和结算系统、信息和通信系统等。一般而言,电力市场体系是由政府监管下各类电力细分市场有机组合而成的群体系统,包括为构建各细分市场有机结合而建立的各关联机制。
我国电力市场体系的统一性包括电力市场框架、目标取向、交易方式的基本统一,也包括市场空间上的相对完整统一。从体系构成上看,它既包括商品市场、也包括服务市场,既包括批发市场、也包括零售市场,既包括实物市场,也包括金融市场。从时间维度看,包括电力中长期市场、电力现货市场等。从空间维度看,从各种类型的市场在其地域内是一个统一整体,可以从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起步,逐步实现跨省乃至全国的统一。从交易品种上看,电力市场可划分为电能量市场、辅助服务市场、发电容量市场和输电权市场,各类市场相互联系、相互制约。
(二)电力市场相关政策
2015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开启了我国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新电改拟通过加快构建有效竞争的电力市场结构和市场体系,鼓励更多的市场主体参与交易,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2017年8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开展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选择南方(以广东起步)、蒙西、浙江、山西、山东、福建、四川、甘肃等8个地区作为第一批现货市场试点地区。2021年8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绿色电力交易试点工作方案的复函》,要求尽快启动绿色电力交易试点。2021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22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指导意见》,强调要遵循电力市场运行规律和市场经济规律,优化电力市场总体设计,实现电力资源在全国更大范围内共享互济和优化配置,加快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安全高效、治理完善的电力市场体系。2022年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联合发布《关于加快推进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以市场化方式促进电力资源优化配置。
(三)光伏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现状及相关影响
集中式光伏:由于风光新能源的发电资源与用电负荷的空间异质性,新能源发电电量所对应的电力现货加权平均价格常处于较低水平,长此以往将可能引发新能源市场化平均交易价格逐步下滑,难以确保光伏电站的投资回报。
分布式光伏:一般可采用“自发自用、余量上网”或“全额上网”的方式,并按照固定上网电价进行结算,随着平价上网的不断推进,针对分布式光伏的发电补贴也逐渐退坡。分布式发电参与市场化交易方式交易局限,提升光伏项目收益率的作用有限,“隔墙售电”对分布式光伏发电产业未来长期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四)光伏企业在电力市场交易中的机遇与逃战
随着电力市场的建设,市场规模的不断扩大,市场主体数量也不断增加,不断丰富的市场交易品种,不断细化的交易时序,持续波动的现货市场价格,都使得供需双方需要深度互动自主决策,这让电力市场的风险问题变得十分复杂。
新能源参与电力市场交易一方面可凭借较低的变动成本而获得更多的上网电量,可能也会带来高收益,合理正确的决策将为市场主体带来巨大收益;另一方面,新能源发电的不稳定性和难预测性,可能造成电能量市场的亏损,同时还有负担较高的系统调节费用或偏差考核费用,增加了市场化成本,影响其市场竞争力的发挥,由此造成新能源投资回收周期拉长,收益不及预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