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公布可再生能源“十四五”规划:2025年光伏装机规模达5.6GW!

来源:天津市发改委发布时间:2022-03-07 08:12:04

1月27日,天津市发改委下发了《天津市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就光伏,风电提出了“十四五”时期的发展目标。

根据文件,要集散并重加快光伏发电开发,充分挖掘屋顶资源潜力,结合电力体制改革,加快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统筹土地资源利用、电网消纳和生态保护,大力推进集中式光伏发电。到2025年,太阳能光伏发电装机规模达到560万千瓦,风电规模达到200万千瓦。

根据其“十三五”光伏累计装机163.6万千瓦、风电装机84.5万千瓦的发展成绩来看,即意味着“十四五”天津市光伏新增装机规划为4GW,风电新增装机近1.2GW。

去年8月,天津市发改委公示了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方案,涉及光伏、风电规模共计5.3GW,新增光伏项目4.32GW,风电项目0.98GW。结合其“十四五”规划来看,预计该批项目基本为天津“十四五”重点建设项目。

此外,文件强调要集散并重加快光伏发电开发,充分挖掘屋顶资源潜力,结合电力体制改革,加快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统筹土地资源利用、电网消纳和生态保护,大力推进集中式光伏发电。

分布式光伏方面,推动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促进光伏发电与城市建筑、基础设施等要素融合发展,鼓励新建建筑同步安装光伏发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政府投资项目优先采用光伏发电满足部分用能需求。支持利用工业园区、学校、医院、商场、写字楼等公共建筑,以及机场、车站、高速公路服务区等交通设施,推广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鼓励居民在自有产权住宅屋顶建设户用分布式光伏。推进整区(镇)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

集中式光伏方面,按照“优先存量、优化增量”的原则,结合土地、电网等资源条件,有效利用坑塘水面、农业设施,推进渔光互补、农光互补等复合型光伏项目建设;盘活荒山荒地、盐场、沿海滩涂等资源,开展盐光互补、水面光伏等项目建设,推动滨海新区“盐光互补”百万千瓦级基地建设。拓展“光伏+”综合应用领域,探索“光伏+制氢”、“光伏+晒盐”、“光伏+旅游”等综合应用模式。充分发挥风、光资源互补优势,鼓励已投产风电场建设风光互补光伏电站

要提高外调可再生能源电量比重,加快推动“外电入津”,扩大区域外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规模。推进新建天津北特高压输变电工程及天津南扩建工程加快实施,构建天津市“三通道两落点”特高压受电格局,拓宽新能源电力供给范围。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外受电通道能力,最大限度接收可再生能源电量;进一步深化省间能源电力合作,推进山西、内蒙等能源富集省份可再生能源电力入津,提高外受电中可再生能源电力比重。支持企业参与送端新能源基地项目建设,将更多优质新能源电力引入天津。

推进可再生能源产业优化升级,发挥大型企业龙头带动作用,大力引进高端项目、技术、人才等战略资源,重点发展光伏、风电装备制造等新能源产业,提升核心技术竞争力。加强可再生能源监测、预测技术研发应用,提升清洁能源科技创新能力。加快高效太阳能超薄硅单晶片智慧工厂、3GW高效叠瓦太阳能电池组件项目基地建设,形成行业优势产能,推动产业链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

具体文件见下:

原标题:天津市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2203/07/351947.html
责任编辑:zhouzhenkun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2.15GW!山西省2026年分布式可再生能源项目评审结果公示来源:山西省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8-27 14:54:21

山西省能源局于2026年8月27日公示了2026年分布式可再生能源项目评审结果。依据相关申报通知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省能源局组织专家对各市初选上报的项目开展评审,最终确定34个拟纳入年度建设计划的项目,总装机规模达214.95万千瓦(即2.1495GW)。公示期为2026年8月27日至9月2日,旨在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项目所在市能源局提交书面意见,由市级部门统一汇总后报至省能源局。公告同时公布了咨询电话与电子邮箱,并附有详细项目清单。该评审结果是山西省推进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发展、落实年度建设计划的重要阶段性成果。

关于公开征求《兰州市新能源建设指标配置办法》公平竞争影响意见的公告来源:兰州市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8-24 16:48:12

本文是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公开征求《兰州市新能源建设指标配置办法》公平竞争影响意见的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及市场监管总局第99号令等规定,该公告旨在对拟出台的新能源指标配置办法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公告明确,如认为该办法存在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内容,相关单位或个人可在2026年8月21日至27日期间,通过电子邮件、邮寄信函等方式向市发改委能源科提交书面反馈意见,并注明“征求意见反馈”字样。公告同时提供了具体联系方式、地址及负责人信息,体现了政策制定过程的公开性与程序规范性。(198字)

浙江温州洞头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政策征求意见来源:洞头区政府 发布时间:2026-08-19 14:11:16

温州市洞头区发展和改革局于2026年8月17日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修改意见,征询期为2026年8月17日至9月18日。该文件旨在推动辖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高质量发展,重点围绕项目规划、建设、并网、验收及运行等环节,强化全流程规范管理。公告明确了公众提交意见的三种渠道:邮寄信函至洞头区发改局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至指定邮箱,或拨打能源和环境科电话反馈,并要求来件注明文件名称及“修改意见”字样。附件同步提供了征求意见稿全文,供公众查阅参考。此举体现了地方政府在新能源领域加强制度建设、提升治理规范化水平的工作导向。

江苏镇江:到2030年实现分布式光伏装机倍增,累计达5.6GW来源:江苏省镇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8-19 08:53:33

镇江市发改委于2026年8月发布《“十五五”光伏开发利用及绿电协同发展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旨在落实国家“双碳”战略,加快构建新型能源体系。方案提出到2030年实现分布式光伏装机规模倍增,累计达560万千瓦(5.6GW),重点围绕工业园区、农村民居、公共机构建筑和交通廊道四大领域推进规模化开发。其中,园区推行“源网荷储”一体化,新建厂房屋顶光伏安装率达100%;农村实施整村连片开发,建立统一勘察、建设与运维机制,并健全农户、村集体、地方三方收益共享模式;公共建筑和交通设施则强调“应装尽装”与同步规划建设。方案还系统部署配电网升级、储能配套、项目全周期管理及跨部门协同保障机制,着力打通绿电生产、储存、消纳全链条,支撑全市能源绿色低碳转型。(199字)

云南文山:启动290MW风、光项目优选来源:丘北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2026-08-03 09:29:37

云南省文山州丘北县于7月31日发布2025年第二批新能源项目投资开发主体优选公告,共涉及4个风光项目,总装机容量290MW,统一划为一个标段——其中光伏项目3个、合计230MW,风电项目1个、60MW。本次优选坚持市场化原则,强调自愿参与、公平竞争、公开透明,旨在择优引入综合实力强、信誉良好的新能源企业作为投资开发主体,拟配置1至2家合作单位。允许联合体投标,但成员单位须均为新能源开发企业,总数不超过3家,并需提交明确权责分工及牵头方的联合体协议书。

江苏:户用整村开发、集中汇流优先并网,新建工业厂房100%安装来源:江苏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7-30 09:24:22

《江苏省分布式光伏发展实施方案(2026—2030年)》提出未来五年全省分布式光伏发展的系统性路径。方案明确以园区、整村、公共建筑和交通设施为重点场景,推行“集中汇流为主、分散接入为辅”的并网模式,优先保障户用整村开发和新建工业厂房100%安装光伏的项目并网。目标到2030年,全省分布式光伏累计装机达1.2亿千瓦,较2025年翻番;2035年进一步提升至1.6亿千瓦。方案细化了园区统一规划与绿电直供、整村连片开发与惠农收益共享、公共建筑应装尽装、交通基础设施融合发展等举措,并同步强化电网升级、储能配套、项目选址规范、全过程安全监管及备案便利化等支撑措施,旨在统筹资源开发、消纳能力与民生保障,支撑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落地。(198字)

福建诗山镇:开展分布式光伏项目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来源:诗山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7-29 09:58:40

福建南安市诗山镇于2026年7月27日发布通告,启动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整治聚焦光伏板下方屋面存在的违规围挡、封闭搭建、私自改造及杂物堆放等突出问题,明确要求光伏安装运维企业全面开展全覆盖隐患排查,并督促房屋产权人限期整改;业主须立即拆除违建、清理堆放物,恢复屋面空旷原状。通告强调,此类违规行为易导致疏散受阻、散热不良、荷载超标,进而引发坍塌、火灾、触电等安全风险。对逾期未改、拒不配合或整改反弹的,镇政府将依法组织强制拆除并追究相关企业及业主的经济、行政与法律责任,旨在切实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建筑结构及电力运行安全。(198字)

逾期或将清退!安徽郎溪县发布分布式光伏长期在途清理公告来源:郎溪县发改委(县粮储局) 发布时间:2026-07-28 10:21:41

安徽郎溪县发布分布式光伏项目“长期在途”清理公告,依据宣城市发改委与国网宣城供电公司联合印发的专项治理通知,对已备案并取得电网接入意见但12个月内未建成并网的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展集中清理。公告明确,相关项目须在公示期内(2026年7月27日至8月26日)向县供电公司提交书面建设申请,并于申请后15日内实质性开工——以现场安装逆变器或至少10%光伏组件为认定标准。逾期未提交合理建设计划,或虽提交但未按期开工的项目,将被终止并网流程,予以清退。此举旨在提升分布式光伏项目落地效率,规范并网管理秩序。

甘肃省集中式新能源发电企业市场报价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布来源:甘肃能源监管办 发布时间:2026-07-23 09:24:11

本文介绍了甘肃能源监管办发布的《甘肃省集中式新能源发电企业市场报价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公开征求意见公告。该方案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于2025年印发的《关于优化集中式新能源发电企业市场报价的通知(试行)》(发改能源〔2025〕1476号),结合甘肃省电力市场实际制定,旨在规范省内集中式新能源发电企业的市场报价行为,提升报价科学性与合规性。公告面向相关单位及电力市场主体广泛征求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12日,并提供了联系人、电话及电子邮箱等具体联系方式。此举标志着甘肃省正加快推进新能源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的机制建设。

重庆巫山县发布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项目风险告知书来源:巫山县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7-03 15:45:53

重庆巫山县发改委于2026年7月2日发布《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项目风险告知书》,旨在提醒居民理性参与光伏项目。文中明确指出,此类项目实行告知性备案,仅具程序合法性,不构成政府对质量、收益或安全的担保;项目成败取决于企业资质、技术方案及合同约定。告知书系统梳理了五大风险:虚假宣传误导、房屋结构与施工安全隐患、金融诈骗(如“阴阳合同”和以居民名义融资)、合同争议陷阱(如异地管辖、收益划转失控、过度保管责任)以及售后缺失、收益不符预期、长期合约影响拆迁权益等其他问题,并提出四项实操建议,强调审慎签约、拒绝违规授权、评估房屋承载力及留存书面凭证,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山西农光、渔光互补等分布式能源启动申报来源:山西省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7-03 09:04:43

山西省能源局于6月25日发布通知,启动2026年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申报工作。通知明确支持农光互补、渔光互补及小型地面光伏等项目,并将部分参照集中式管理的光伏项目纳入申报范围。申报须立足本地资源条件与电网承载能力,突出就近接入、就近消纳特点,推动可再生能源与农业、交通、文旅、建筑、油气等领域融合发展,呼应“千家万户沐光行动”“千乡万村驭风行动”等国家部署。通知强调项目管理规范性:要求申报与运营主体一致,光伏项目须年内全容量并网,风电项目须12个月内并网,严禁建设期及并网后5年内擅自转让;对无实质进展项目,由市级能源部门联合电网公司予以废止或核减规模。跨市布局的交通、油气融合类项目可由企业集团打包直报省能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