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风光等偏差考核规定!《2021年四川电力交易指导意见》发布

来源:四川监管办发布时间:2021-02-18 16:52:04

2月10日,四川能监办、四川省经信厅发布关于印发《2021年四川电力交易指导意见》的通知,并进行了政策解读。

 

 

 

 

详情如下:

为进一步规范四川电力市场化交易,推动四川电力市场平稳有序发展,根据《四川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川监能市场〔2021〕11号)(以下简称《中长期规则》),结合2021年省内电力市场交易安排,国家能源局四川监管办公室会同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印发了《2021年四川电力交易指导意见》(川监能市场〔2021〕12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就市场主体关心的问题,四川能源监管办市场监管处对《指导意见》进行了解读。

问:出台《指导意见》的背景是什么?

答:根据《中长期规则》的有关规定,每年四川能源监管办会同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制定年度电力交易指导意见,确保规则的贯彻实施。按照四川省电力市场建设整体部署,结合2021年省内电力交易总体安排,以及电力体制改革全面深化、现货市场建设加速、中长期合同“六签”工作稳步推进等新形势、新要求,在分析总结2020年市场运行中的问题后,对交易规则进行修订和完善,编制了本《指导意见》。《指导意见》与《四川省2021年省内电力市场交易总体方案》(川经信电力〔2021〕21号)将共同指导2021年四川电力市场化交易的开展。

问:《指导意见》是如何编制和出台的?

答: 2020年8月25日,四川能源监管办组织召开的《中长期规则》修订和《指导意见》编写启动会议,根据会议安排,四川省电力市场管委会秘书处组织成立涵盖各类市场成员及第三方机构的编写组,于2020年9月7日正式启动规则编写工作。经过多次研讨、意见收集、集中修改,于2020年11月底形成《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并通过市场管委会正式向各政府部门及市场主体征求意见,共收集到意见近100条。四川能源监管办组织交易机构和调度机构逐条研究,对反映比较集中的重点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在此基础上对《指导意见》修改完善,最终形成《指导意见》终稿,与经济和信息化厅会签后发文。

问:与2020年相比,今年《指导意见》主要变化是什么?

答:今年《指导意见》主要对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优化和完善:一是新增火电增发交易品种,推动燃煤火电参与市场交易,衔接国家发改委《关于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形成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规〔2019〕1658号);二是推动非水可再生能源逐步参与市场,2021年风电、光伏(扶贫项目除外)、生物质将主要参与居民电能替代交易和燃煤火电关停替代交易;三是进一步简化交易组织,统一计划外交易品种(含战略长协、富余电量、低谷弃水、电能替代、自备机组停发替代)年度、月度(月内)限价标准,将计划外交易品种合并组织交易、合并校核、合并考核,通过统一限价、合并组织交易等方式在交易品种类别上做减法,方便各市场主体参与市场;四是调整部分发用两侧合同转让交易方式、交易限价及相关要求,将合同转让交易与电能量交易有效衔接;五是根据2020年市场交易中发现的问题,新增电力用户、发电企业、售电公司规范参与交易的相关要求,旨在引导市场主体理性规范参与市场,维护电力市场秩序;六是根据交易品种组织方式的变化,相应调整部分发电侧、用电侧结算价格和考核方式;七是新增中长期合同签订相关要求及与现货市场的衔接,以落实中长期合同“六签”工作,统筹推进省内中长期与现货市场建设试点工作。

问:2021年的电力市场交易品种发生了哪些变化?

答:省内批发市场,新增火电增发交易品种;将战略长协、富余电量、低谷弃水、电能替代、自备机组停发替代统称为计划外交易品种,合并组织交易;优化铝电合作、水电消纳示范、燃煤火电关停替代、居民电能替代交易组织方式。省内零售市场,取消“留存电量、铝电合作不可由售电公司代理”限制,进一步推动市场开放。

问:2021年主要采用的交易方式有无变化?

答:今年《指导意见》在交易方式上与2020年基本保持一致,除了传统的双边协商方式,集中交易主要包括集中竞价、滚动撮合、复式撮合、挂牌、拍卖五种方式。经过四年多的实践,四川电力市场实现了交易方式的稳定,且交易方式的丰富程度位居全国前列。其中,最有特色的是月度(月内)集中交易,采用复式撮合方式,将电能量增量交易、调减交易、合同转让交易在同一场交易中集中实现,给市场主体更为简单的操作模式,也为衔接现货市场交易奠定良好的基础。

问:今年的交易组织怎样安排?

答:今年的交易组织安排基本与2020年保持一致。省内批发市场年度电能量交易开市时长为3周,按照“平台集中-双边协商-平台集中”的顺序组织;省内批发市场年度合同转让交易开市时长为1周,在省内批发市场年度电能量交易结束后开展。零售市场年度交易开市时长为4周,原则上先于批发市场年度交易开市。

批发市场月度(月内)交易按事前(事中)和事后来组织。事前(事中),每周组织2次平台集中交易和2次双边协商交易,平台集中交易、双边协商交易均包括电能量增量交易、发用双侧合同转让交易、发用双侧合同调减交易;事后,每月分别组织一次发用两侧合同转让交易。

零售市场月度(月内)交易仅组织双边调减交易,增量部分按零售合同中约定的增量浮动电价进行结算。除留存电量、铝电合作外,在每月月末和次月月中,零售用户可以与售电公司按双边协商的方式调减次月及当年后续月份各品种交易电量,并相应调整交易价格。

可以看到,《指导意见》通过高效率的交易方式和高频度的交易组织,最大程度满足发用电交易需求。

问:2021年发(用)电侧合同电量转让有哪些变化?

答:一是调整部分发用两侧合同转让交易方式、交易限价及相关要求,将合同转让交易与电能量交易有效衔接;二是新增在年度合同转让(不含拍卖)交易中,用电侧市场主体分月电量转让不超过该品种当月合同电量的40%;三是明确各市场主体之间合同转让交易费用结算依据由四川电力交易中心统一出具,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在合同转让交易双方协商一致时,接受合同转让交易双方委托,承担合同转让交易价差费用的代收代付,双方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

在合同电量转让的交易组织上,与2020年保持一致,发用两侧均可在月度(内)交易闭市前,每周开展平台集中转让和双边协商转让各两次,每月开展事后双边协商转让和平台集中转让各一次。

问:2021年的结算与考核方式有哪些变化?

答:根据交易品种组织方式的变化,相应调整部分发用两侧结算顺序、结算价格和考核方式。发电侧,调整铝电合作交易品种结算顺序、欠发考核标准,完善风电、光伏(扶贫项目除外)、生物质偏差考核规定。用电侧,调整铝电合作交易品种结算顺序;将少用考核标准明确为固定值。

通过对结算与偏差考核方式、标准的调整,促进市场交易有效达成,防范利用规则漏洞套利。

问:《指导意见》对市场主体规范参与市场的要求有哪些变化?

答:根据国家电力交易相关规定和四川《中长期规则》,结合2020年四川电力市场交易中发现一些问题,新增电力用户、发电企业、售电公司规范参与交易的相关要求,旨在引导市场主体理性规范参与市场,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问:《指导意见》中为什么新增了中长期合同签订相关要求及与现货市场的衔接章节?重点内容有哪些?

答:为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更好发挥中长期交易“压舱石”和“稳定器”作用,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电力中长期合同签订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20〕1784号),对2021年各地中长期合同签订提出保障足量签约、推动分时段签约等要求。为落实文件要求,结合现货市场的建设运行需要,在今年的《指导意见》中新增了相应章节,重点内容有:一是中长期合同应按峰、平、谷分时段签订;二是售电公司年度批发市场中长期交易签约电量应不低于其全年零售市场签约电量的80%,批发用户年度批发市场中长期交易签约电量应不低于其近三年平均用电量或上一年用电量的80%;三是现货市场结算试运行期间,售电公司和批发用户各月中长期交易签约电量须不低于当月实际用电量的95%,不足部分将进行考核。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2102/18/334871.html
责任编辑:niupengzhen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高质量发展光伏、风电等新能源产业!四川构建全周期全流程绿色制造体系行动方案发布来源: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发布时间:2026-01-16 10:00:31

1月13日,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等六部门发布关于印发《四川省构建全周期全流程绿色制造体系行动方案》的通知。文件指出,高质量发展光伏、风电、锂电池等新能源产业,积极推广新能源汽车、绿色智能船舶,推广绿色基础设施和交通解决方案。

美的孙家奇:以全链条确定性方案,破局工商业光伏市场不确定性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6-01-14 17:02:16

1月14日,碳索2025·第四届光能杯创新分享会现场,美的新能源工商业资本总监孙家奇发表《美的工商业光伏:以确定性方案,破局市场不确定》主题演讲,依托美的集团强大的品牌实力与全产业链布局,推出涵盖投资、建设、运营、交易的一体化解决方案,以“确定性”服务破解行业痛点,为工商业光伏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在此背景下,市场迫切需要能提供全链条支持的“确定性方案”,破解投资、建设、运营中的多重不确定性。

116GW项目承压!美国退出UN气候三大核心组织来源:PV光圈见闻 发布时间:2026-01-12 11:52:02

上周,白宫发布的一份总统备忘录宣布美国退出数十个国际组织,其中多数与联合国有关,备忘录称这些组织“有悖于美国的利益”。

四川甘孜州:启动350MW光伏项目法人优选来源:甘孜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1-09 15:26:18

1月8日,甘孜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甘孜州康定市2号地块源网荷储一体化光伏发电项目法人优选的公告,根据公告:建设模式。康定市2号地块源网荷储一体化光伏发电项目场址涉及《甘孜州光伏资源普查及基地规划(2022年本)》规划的康定光伏2号场址(规划规模350万千瓦)区域,拟开发规模65万千瓦,其中30万千瓦装机容量拟采用“绿电直连光伏直供”新增负荷的开发方式,并配置15万千瓦/60万千瓦时储能,剩余35万千瓦装机容量采用“1+N”开发模式。

国能投、国家电投、华电等入选!河北发布24.5GW重点风光项目清单来源:河北省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1-08 11:09:11

日前,河北省发改委印发《2026年省重点建设项目名单的通知》,涉及风、光项目规模总计24.5GW。根据项目清单来看,重点光伏项目规模约6.255GW、风电项目规模17.24GW。其中新建光伏项目仅2.745GW,新建风电项目则高达10GW。

四川1.85GW光伏项目备案完成来源:光伏們 发布时间:2026-01-07 08:53:55

近日,四川省阿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披露,阿坝县查理“光伏+N”二期85万千瓦项目、河支100万千瓦光伏项目相继完成备案。

内蒙古: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可作为独立经营主体参与市场来源: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1-04 16:16:05

符合电力市场入市基本条件的蒙东地区发电企业,可按要求直接参与市场交易(暂不含水电、生物质等发电企业,待国家或者自治区政府有关政策明确后,适时推动参与市场交易)。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可作为独立的经营主体参与市场,也可聚合后参与市场,未选择直接参与市场交易或通过聚合方式参与市场的项目,默认以价格接受者方式参与市场。

欧洲“求取”中国光伏技术?马克龙点名这家光伏企业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5-12-30 16:57:14

2025年12月3日,法国总统马克龙亲率代表团访华,此行核心直指技术共享与投资合作,旨在推动欧洲借重中国在电池、光伏领域的技术突破实现绿色转型。法国马克龙总统在访华讲话中特别提及中国光伏企业一道新能源这一颠覆的底层动力,源于中国在关键战略性领域完成了从追赶、并跑到引领的跨越。在全球气候变化治理的宏大议题下,中国在新能源领域构筑的技术与产业优势,已成为各国推进能源转型、实现产业升级的重要合作依托。

四川能监办:查实一地分布式光伏并网接入违规问题来源:四川能源监管办 发布时间:2025-12-26 09:43:00

12月25日,国家能源局四川监管办公室披露关于接到群众举报后赴雅安市汉源县开展分布式光伏并网接入情况调查并发现违规问题的情况。

分布式光伏市场低迷?这些场景正加速激活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5-12-26 08:52:19

国家能源局数据显示,2025年前三季度,全国新增光伏并网容量239.5GW,其中分布式光伏新增127.9GW,占比达53.4%,延续了此前蓬勃发展的格局。与此同时,以自用为主、真正对分布式光伏有需求的业主自投模式正在快速崛起,成为分布式光伏的主流,也带来了阳台光伏、光伏车棚、加油站等自用比例较高的新形式、新业态。

中国光伏告别高增长时代:从年均增速近50%到负增长,新规则、新活法来源:能见度 发布时间:2025-12-24 10:24:24

国内每年的装机需求仍将维持在260GW左右的较高水平。尽管短期内全球光伏需求存在阶段性波动,但凭借较低的度电成本和运维成本优势,光伏仍是最具韧性的清洁能源技术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