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
据《吉林省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规划》要求:“十三五”要优化电源结构,合理控制电源项目建设节奏。此《规划》明确2020风电装机达到550 万千瓦,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9.5%。
黑龙江省
据《黑龙江省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规划要求:积极发展风电,风电重点布局向黑龙江省西部地区转移,利用西部地区盐碱地、沙化地等未利用地丰富优势和电力消纳能力较强优势,优先开发、集中打造大型风电基地。
上海市
“十三五”期间,全市新增风电装机80~100万千瓦,总装机达到140万千瓦。
江苏省
据《2018年度风电开发建设方案》,《方案》公布各设区市申报2018年度风电核准计划备选项目名单,共计46个风电项目,总装机258.43万千瓦。
浙江省
按照各规划风电场建设条件和前期工作进展情况,规划2020年建成302万kW。
根据浙江省海上风电场分布特点,将其划分为杭州湾海域基地、舟山东部海域基地、波象山海域基地、台州海域基地和温州海域基地等5个海上风电基地,共规划26个海风电场,规划总面积1683km。
2020年,建成海上风电场装机容量302万kW;2030年,建成海上风电场装机容量647万kW。
安徽省
安徽省2018年风电开发方案项目申报规模为150万千瓦。
企业在县域范围内首次申报的风电项目。建设规模原则上控制在5万千瓦左右,项目未开工,暂停该企业申报后续项目;项目已开工,可按10万千瓦左右申报后续项目。
企业已核准风电项目开工率低于50%,或县域范围内有2个及以上已核准风电项目且开工率低于50%,不得申报2018年度开发方案项目。
福建省
十三五规划进化建设海上风电200万千瓦以上,重点平潭等资源比好地区海上资源风电开发,到2030年底我们规划海上风电装机规模达到500万千瓦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