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国家能源局下发《关于山西光伏发电领跑者基地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否决了大同二期光伏领跑基地优选公示结果,并要求山西省发改委纠正相关问题,业界一片哗然。
就在此次发文10天前,负责光伏“领跑者”项目优先评分的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下称“水电总院”)也曾发文,紧急暂停青海格尔木、德令哈两个基地的招标工作。
“领跑者”计划的初衷是推促光伏技术进步,提高转换效率,早日实现平价上网。自2015年首个“光伏领跑者示范基地”项目问世后,光伏“领跑者”项目就成为光伏行业必争之地。目前,在“领跑者”基地建设的带动下,光伏发电距平价上网目标越来越近。然而,积极的结果也难掩落实工程中的偏颇,在国家能源局和水电总院的“纠偏”、“打脸”过程中,光伏“领跑者”的不合理性也日益明显。
评标结果“反常”
根据《通知》,大同二期遭否决的主要原因有二:一是不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和评分标准打分,二是不按照评优结果推荐公示入选企业。
大同市政府今年2月发布的《大同二期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2017年竞争优选工作方案》(简称“方案”)显示,水电总院负责组织成立专家组和复核组,严格根据工作方案实施优选工作,配合基地办进行公示阶段答疑等工作及后续相关技术支持。大同市政府牵头组建的光伏基地领导组办公室的职责包括做好企业优选标准、企业申报情况、企业竞争优选结果等阶段性成果的主动公开。简言之,水电总院组织评优打分,大同市政府负责推荐公示。
大同二期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共有5个参与公开竞争优选的项目,装机容量均为100MW,分布于大同市左云县、南郊区和浑源县,各项目按计划均应在6月30日前开工建设,并于12月31日前并网。 与其它光伏“领跑者”基地一样,大同二期项目应严格按照国家能源局相关文件对参与企业进行评分,具体打分项涉及“投资能力、业绩水平、技术与产业先进性、技术方案、上网电价”等。
值得注意的是,业绩水平中的装机容量、技术与产业先进性中的组件效率和上网电价等指标具有具体的客观标准,其它指标则具有一定灵活性,其中上网电价以35%占据最高比重。
大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显示,截至2月16日,大同二期项目共接收到35家企业报名,最终8家入选,其中包括以联合体形式中标。中标企业申报电价介于0.40—0.45元/千瓦时之间,主要技术参数彼此间差距不大。“最低电价”是得分的主要因素,其它7个基地中涉及的33个项目中,有21个项目以最低价中标,而大同二期项目主要以所在项目的第三低价和第四低价中标。评分过程是一个复杂的过程,仅分析最低电价和主要技术指标并不能完全推导出背后过程,但也有业内人士表示“这比较反常”。
“最终公示结果令人傻眼,这可能是大同市权衡后的结果。”有不愿具名的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评标小组由水电总院组织,地方政府和专家库中抽取的专家一起打分。从目前来看,评标评出来的企业和公示的企业并不一样。”
地方主管官员:不知道、不参与
评标结果是否确为大同市自行权衡的结果?其他相关方对相关情况是否知情?
当记者拨通山西省发改委相关人士电话时,得到的回复是“这个你要问大同市发改委,前因后果我们不掌握。”山西省发改委新能源办公室程志刚则在电话采访中告诉记者:“我们正在按照国家的要求调查,需要和领导汇报。”当记者进一步问及调查工作将着眼于哪些环节,程志刚的回答仍为“需要先请示领导”。
省里无法给出明确答复,大同市又作何回应呢?翻看大同市的优选方案,为确保基地如期建成,市政府组织成立的光伏发电领跑基地领导组办公室就设在大同市发改委,办公室主任由市发改委主任王明生兼任。记者拨通了王明生的电话,得知采访内容事关大同二期领跑者招标,王明生给出的回答是“我不知道这个事,我不参与”,随即挂断电话。
采访录音来自中国能源报00:0000:57△ 采访录音。音频共有两段,第一部分为大同市发改委主任王明生采访,第二部分为山西省发改委新能源办公室程志刚采访。
与此同时,记者多次拨打负责组织优选评分的水电总院相关人士电话,但一直处于通话中或无人接听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