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需求+政策助力,推动了工程总承包的形成与变迁。回顾历史,展望未来,赢在当下。
1工程总承包并非“设计+施工”
建市[2003]30号文中关于工程总承包的定义为:工程总承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
从概念可以看出,工程总承包可以是全过程的承包也可以是若干阶段的承包。但是设计总承包和施工总承包并不能算是工程总承包,因为他们不是“若干阶段”的承包。“若干阶段”的承包可以有不同的组合,可以前伸或后延;前伸到可行性研究和项目建议书,乃至项目投融资、策划等,后延到产品的销售、物业管理、回收资金等。
2工程总承包方式及利弊分析
常见的工程总承包方式
工程总承包的主要方式有: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交钥匙工程总承包(LSTK)、设计建造工程总承包(DB)、设计采购总承包(EP)、采购施工总承包(PC)。不同的承包方式,参与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不同环节。
表1不同总承包模式所承担的工作内容
工程总承包方式的优点
对于业主而言,若采用EPC、LSTK以及DB模式,业主只需和一个工程总承包商签订合同,若采用EP、PC模式,则业主也只需要和两个承包商签订合同,承包商数量少,而且合同关系简单,业主只需负责整体的、原则的、目标的管理和控制,减少了协调的时间和费用;
采用工程总承包的方式,工程质量事故责任明确,一旦有不良事故发生,可减少业主和承包商之间的纠纷;工程总承包一般采用总价合同,基本上不用再支付索赔及追加项目费用,项目的最终价格和要求的工期具有更大程度的确定性。
对于承包商而言,业主介入项目的程度比较浅,总承包商活动的机会比较多、空间比较大,有利于调动总包商的积极性,充分发挥总承包商的主观能动性;
总承包商负责项目的全过程或若干阶段,有利于保证工程建设各环节的连续性,减少责任盲区,有利于控制项目进度和施工成本,保证业主既定的项目总目标的实现。
工程总承包方式的缺点
业主主要通过总承包合同对承包商进行监管,对工程实施过程参与程度较低,整体控制力度也随之降低,因此业主选择的工程总承包商的能力直接决定了项目的质量;承包商在工程总承包模式中承担了更多的项目风险,若总承包商在项目管理、项目履约等方面管理不当,则可能会带来较大的亏损。
3发展中的工程总承包
推动工程总承包发展的相关政策
工程总承包模式是建筑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一是工程总承包较传统承包方式优势明显,为了实现科学决策、规避风险,越来越多的业主主动放弃原有的自主管理模式,将对工程总承包服务形式形成更大的市场需求;
二是我国有越来越多的建筑企业参与国际建筑市场的竞争,而工程总承包是国际工程企业项目管理的主流模式,因此,提升工程总承包能力也是我国建筑企业的迫切需求;三是近些年,我国相关部门逐渐加大了对工程总承包模式的推广力度,鼓励设计企业、施工企业积极承接工程总承包项目。
表2我国推动工程总承包发展的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