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2012年列入浙江省光伏产业“五位一体”创新综合试点,历经几年实践,试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在总结试点基础上,2017年10月市政府出台了《嘉兴市推进“光伏+”行动方案》,新一轮光伏推广被赋予了全新的阐释,被视为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的一种重要内容。
嘉兴市光伏新能源应用特点
近5年我市光伏新能源应用取得了跨越式的发展,截至2017年10月底,全市光伏发电装机1900.3兆瓦,总并网容量1771.6兆瓦,历年累计已发出清洁电力26亿千瓦时。
主要呈现以下四个特点:
一是量大面广。
2017年6月底全国分布式光伏累计装机容量1743万千瓦,我市分布式光伏并网容量约占全国近十分之一。截止10月底全市电力部门已受理和已并网的光伏项目数量分别为 21755个,涉及厂房屋顶1685个,居民屋顶19835个,涉及投资企业百余家;
二是模式多样。
除应用于工业厂房、家庭屋顶外,还涉及渔光、农光互补,以及风光电互补、太阳能车棚、太阳能路灯等多种应用领域;
三是促进节能减排。
今年光伏新能源电量已占全市用电量的3.34%,较去年提高1.5个百分点,仅使用光伏清洁能源一项即节约标煤35.9万吨。按已装机规模测算,预计每年可减少二氧化碳排放180.5万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1.1万吨,减少氮氧化物排放8700吨;
四是综合效益显著。
分布式光伏发电自用电量累计达15.9亿千瓦时,企业因使用光伏清洁能源而减少用电成本约1.3亿元,在带动农户和经济薄弱村增强自我发展能力方面也发挥了重要作用。
光伏新能源应用推广的实践历程
(一)谋篇布局促发展。
2012年,正值光伏产业发展面临“内忧外患”的低谷期、寒冬期,但是挑战和机遇并存。基于嘉兴光伏产业具有规模、技术、人才、资源、项目应用等基础以及嘉兴市智慧电网建设的有力支撑,经我市积极争取,浙江省政府决定在嘉兴启动光伏产业“五位一体”创新综合试点工作,2012年12月省政府在嘉兴召开了试点工作会议,标志着这项工作正式启动。
试点方案明确以“应用促创新、创新促发展、改革促发展、开放合作促发展”的发展路径,有效整合各界资源,规划建设14.2平方公里的嘉兴光伏高新区,建立光伏装备与智能控制研究院等4家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争创了嘉兴光伏高新区、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等4个国家级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区,我市高起点、高标准地推进试点工作,积极探索光伏发电集中连片开发。
(二)改革试点创模式。
“十二五”中后期,我市在光伏应用推广上真抓实干,敢担当、真作为,形成了一系列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模式,真正做到试出典型、试出样板。
先后健全了国家、省、市、县四级政府政策集成支持体系,多部门联合构建“1+5”屋顶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制度,积极开展适应分布式能源的区域智能电网建设,率先建立并网服务管理体系和开展家庭、企业并网结算,在秀洲区新塍镇沙家浜社区率先开展100户集中连片家庭屋顶光伏项目建设,在嘉兴光伏高新区高标准地实施项目管理,采取统一规划、统一收储、统一分配、统一价格、统一协调等“五统一”模式,引进和培育了鉴衡认证中心、电腾云光伏等产业链服务公司,积累了一套政府推动、市场运作、统一管理的经验,多项工作均在全省乃至全国开先河。2014年8月4日国家能源局在嘉兴召开分布式光伏现场会,前国家能源局局长吴新雄高度评价了嘉兴模式,嘉兴的实践经验得以推广至全国。
(三)“光伏+”迈入新时代。
进入“十三五”以来,随着光伏扶贫、百万家庭屋顶光伏等光伏新政的推出,我市利用“光伏+”应用新模式的市场拓展机遇,加快推进“光伏+”在经济社会各领域的深度融合和创新发展,出台了《嘉兴市推进“光伏+”行动方案》。
方案在“五位一体”创新综合试点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全面提出了今后五年加快推进“光伏+”的目标任务和措施,并选择在秀洲区新塍镇开展“光伏+”绿色发展示范镇建设。目标到2021年底,全市光伏发电项目总装机容量达到2800兆瓦以上,在进园入企、进村入户、公共机构、农渔业互补等18个重点领域打造一批具有示范性、可复制的典型应用案例,“光伏+”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建筑规划、综合评价等配套制度进一步健全,“光伏+”将更加全方位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