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国家电网公司全资建设、全部捐赠村级光伏扶贫电站的模式,长阳县县委书记赵吉雄表示,建档立卡村的村级组织和贫困户都非常拥护和高兴。他说,很多县发展光伏扶贫,都需要财政拿出一部分资本金,还要贷一部分公款。等光伏电站产生收益后,首先要考虑还本付息,留给村里可支配的资金就少了,资金的使用效率就打了折扣。国家电网公司不让村级组织在光伏扶贫过程中负债、不给贫困人口增加负担的做法,体现了中央企业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帮扶帮到了关键点上。
他同时表示,这种建设模式在全国还是少见的,首先需要出资方有足够大的资金量。在他看来,光伏扶贫要发展得好,应给予贫困地区特殊的电价补贴政策,“真正要扶贫,这一块就不应该降电价,这样才能扩大光伏扶贫的范围和影响力。”
目前,光伏扶贫项目与商业电站项目同样受到电价补贴逐年下调政策的影响,同样面临补贴资金能否足额及时到位的难题。
采访中,有业内人士表示,光伏扶贫最大的问题就是国家光伏扶贫专项资金要拨付到老百姓手中,中间要经过的链条太长,手续太繁复,如果能指定几个部门负责,这事就好办多了。
光伏扶贫如何实现可持续?
除了资金来源,光伏扶贫电站的质量怎么保证、产生的收益如何分配等问题,也是制约光伏扶贫健康发展的普遍性问题。
2016年3月,国家能源局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实施光伏发电扶贫工作的意见》,提出光伏扶贫项目应采购技术先进、经过国家检测认证机构认证的产品,鼓励采购达到领跑者技术指标的产品。所谓“光伏领跑者计划”是国家能源局于2015年开始实行的光伏扶持专项计划,旨在建设先进技术光伏发电示范基地、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等。
虽然国家对光伏扶贫准入企业的要求与领跑者计划相当,但随着国家放开村级光伏扶贫电站装机规模的限制,市场一大,在实际操作中就容易混入一些不够专业的企业,导致电站建设质量良莠不齐。
曾超介绍说,2016年1月下旬,湖北省扶贫办和湖北省能源局曾在随州市召开全省光伏扶贫现场推进会,晶日光能等省内七家光伏企业应邀参会。“扶贫办当时说在省内扶贫的话,他们从省一级考虑,就以这七家企业为主开展,但是后来并没有完全按照这样去做。”曾超表示,目前,贫困村发展光伏电站的愿望强烈,市场涌入了一些不够专业、不负责任的小公司,这些公司通过采用工艺水平较低的光伏组件,个别甚至采用回收的光伏面板来压降成本,干扰了正常市场秩序。
而大型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中央企业参与的光伏扶贫项目,电站质量都得到了有力保证。譬如,对于长阳县国家电网公司对口建设的54座村级光伏扶贫电站,赵吉雄就很有信心。他说,从选址到施工,国家电网公司都是以工程为先导,以真正为村里为贫困户办事为己任,从公司领导到专业技术人员走遍了每一个建档立卡村,就是为了使电站建成后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
长阳县扶贫办副主任白万里说,过去他们也不懂光伏,跟着国家电网公司走一遍后,以后他们再组织光伏扶贫项目时就有了底气,有了对照的标杆了。
光伏扶贫资金的投入可以说是“输血式”扶贫的主要表现。在现行的精准扶贫格局下,光是“输血”还不够,还需要增强贫困村、贫困户自身的“造血”功能。这就需要通过一些规则设置来激活村集体、贫困户脱贫的积极性。
正在从事精准扶贫有效性研究的中国社科院贫困与福祉研究室主任檀学文对记者表示,对于贫困村或贫困户来说,光伏发电是一笔资产收益,是众多扶贫方式的一种,村里不能干等着这笔收益壮大集体经济,而要想办法去搞一些真正的产业,增强自身发展能力,否则就是治标不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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