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光发电的协同效益:
能源效益:
报告预测,2015年风光发电可有效替代近6000万吨标准煤;到2030年风光替代效益将增至近3亿吨标准煤。到2030年,风光发电对化石能源的替代效益仍集中体现在西北和华北电网,风光发电在华东电网中的替代效益增大至接近华北电网。
表:分区域风电与光伏能源替代(2015/2030)(单位:万吨标准煤)
风电和光伏发电具有很高的能耗产出比,全生命周期度电能耗和能源回收期几乎可以忽略不计。报告提出,如换算成以“年”为单位拟,风电的能源回收期仅为0.7年,而光伏发电的能源回收期为1.6年。
环境效益:
相较于燃煤发电,2015年中国风光发电的外部环境收益约为0.16元/千瓦时。(而2016年河北张家口对风电的补贴仅为0.14元/千瓦时,已低于单位外部环境收益,风电环境效益显现。)
报告预测,2030年中国燃煤发电的环境外部成本约为0.30元/千瓦时,并网风光年发电量分别达到9802亿千瓦时和5400亿千瓦时,风光发电协同环境效益将达到4560亿元。
表:2020/2030年燃煤发电环境外部成本(单位:元/千瓦时)
经济效益:
2015年,风光发电拉动投资约3999亿元;报告预测,到2030年,投资数额将增长至4954亿元,风光发电累计拉动投资约5.4万亿元,其中风电与光伏发电投资额相当。
报告提出,2015-2030年,风光发电将累计拉动GDP增长约14.3万亿元,风光发电所拉动直接和间接增加值占GDP增加值比重逐年上升,到2030年占比约达1.1%。
图:风电和光伏所拉动GDP总增加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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