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0年,全省光伏发电装机总容量达到200万千瓦,其中分布式光伏电站装机容量达到150万千瓦以上。到2030年,全省光伏发电装机容量争取达到400万千瓦以上。
发展目标年度分解如表2-1所示。
大力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
优先建设35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接入电网、单个项目容量不超过2万千瓦且所发电量主要在并网点变电台区消纳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鼓励各类电力用户按照“自发自用、余量上网,电网调节”的方式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优先支持用电价格较高的工商业企业、工业园区建设规模化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支持在学校、医院、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居民社区建筑和构筑物等推广小型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在城镇化发展过程中充分利用太阳能,结合建筑节能加强光伏发电应用,推进光伏建筑一体化建设;鼓励在城市路灯照明、城市景观以及通讯基站、交通信号等领域推广分布式光伏发电。
以光伏扶贫的“百点千村万户”为主要对象,在省内建档立卡的8000个贫困村、210万贫困户中,选择省直单位驻村的184个对口扶贫点、8000个贫困村(包括易地扶贫搬迁贫困村)、20万户贫困户,集中开展光伏扶贫工程。结合具体情况和建设条件,因地制宜为贫困户、贫困村配套建设户用型光伏发电系统和村级光伏电站,解决农村贫困户家庭用电问题的同时,也给贫困户提供长期稳定的收益。
因地制宜建设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
根据各地电力市场发展和能源结构调整需求,在落实市场消纳条件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废弃矿山、荒山、荒坡、滩涂、湖泊、未利用地等土地(不含基本农田、林地等),因地制宜建设大型地面光伏电站,作为电网末端的电源支撑,增强供电能力。
推进标准厂房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
结合全省“135”工程,各类产业园区新建厂房屋顶同步考虑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具备条件的既有厂房屋顶,分期分批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采用太阳能光伏屋顶建设的标准厂房计入“135”工程综合考核表评分予以鼓励。
推动新能源电网智能化应用示范
加强新能源智能电网技术研究,积极开展适合分布式光伏发电运行特点和规模化应用的新能源智能电网试点示范项目建设,鼓励光伏发电与储能设备结合建设,推动新能源电网智能化应用示范。在条件成熟的国家和省级发展新区规划建设一批智能电网试点项目,探索建立相应的电力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促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多元化发展的建设、运行和消费新体系。
带动促进光伏产业发展
抓住光伏发电市场拓展机遇,支持我省光伏企业加快发展,形成以太阳电池等为核心、相关配套产业协调发展的产业链。重点发展高效太阳电池、组件的研发和制造、薄膜太阳电池成套生产设备、高效晶体硅太阳电池设备以及光伏玻璃、逆变器、关键材料等光伏配套产业。鼓励开展光伏新型应用产品的研发和推广应用。鼓励发展智能电网设备,为光伏发电等分布式新能源提供并网解决方案。
支持技术创新,大力发展高转换率、长寿命晶硅电池技术的研发,力争“十三五”期间晶体硅电池转换效率有重大突破;从强化关键技术研发,提升生产工艺水平入手,努力降低光伏发电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