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是“国际消贫日”,从2014年起,这一天也被我国设立为国家“扶贫日”。
“扶贫日”当天,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两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下达第一批光伏扶贫项目的通知》,打响了国内光伏电站扶贫攻坚战役。国内光伏电站扶贫项目迎来政策春风。《通知指出》:
本批光伏扶贫项目总规模516万千瓦,其中,村级光伏电站(含户用)共计218万千瓦,集中式地面电站共计298万千瓦。
各贫困县所在地市(县)政府应建立光伏扶贫收入分配管理办法,并按照办法进行收入分配管理。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应结合设施农业、林业、渔业、生态保护等建设,除了政府投入部分折股量化给贫困户的相应扶贫收益,优先使用贫困户劳动力,发挥项目综合扶贫效益。
相关银行等金融机构要尽快与项目对接,进行项目贷款条件审核,按照支持光伏扶贫的有关政策和工作机制落实贷款优惠条件,根据项目建设需要和有关贷款条件做好融资保障。
全国光伏扶贫指标5.16GW
根据此次下发的光伏扶贫指标文件,2016年光伏电站扶贫总规模达到5.16GW,与行业5.3GW的预期相差不大,由此,今年光伏总装机规模将达23.26GW,与去年总装机目标23.1GW基本持平。其中,较受行业关注的山东获得光伏扶贫指标为1.1GW。
据悉,2016年6月,国家能源局在下发2016年光伏新增装机目标之际,首次提出从2016年起开始执行为期4年的光伏扶贫计划,要求截至2020年,光伏电站扶贫装机量为10GW,计划平均每年完成2GW目标。
从实施光伏发电扶贫工作指导意见来看,2020年前将在16个省的471个县的约3.5万个建档立卡贫困村推进光伏扶贫,保障200万建档立卡无劳动能力贫困户(包括残疾人)每年每户增加收入3000元以上。
当前,国家创新型扶贫模式不断推陈出新,电商扶贫、旅游扶贫、教育扶贫、生态扶贫、资源扶贫、产业扶贫也层出不穷。可以预见的是,在光伏电站扶贫指标下发后,各省光伏电站模式也将迎来多种创新模式,集中电站、村级电站、户用光伏电站将因地制宜、同时推行。其中科学高效的集中式和村级光伏电站扶贫电站将成为今后光伏电站扶贫的主流模式。该模式由地方政府扶贫资金参股电站,从而获得长达20年以上的安全收益,直接补贴给贫困人口,让光伏电站扶贫对象实实在在获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