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委于2014年10月印发《广州市分布式
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穗发改能源〔2014〕33号),根据国家和省最新文件精神,为适应国家对分布式
光伏发电项目管理等方面的变化,结合一年半以来我市在太阳能推广应用工作的总结经验,我委对33号文进行修订。根据《广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广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规则》等规定,由我委起草的《广州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于5月24日起在本网站(网址:http://www.gzplan.gov.cn)上全文公布。为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让公众广泛参与,现公开征求修订意见。希望公众积极参与,社会各界人士可于6月2日前登录网站提交意见;或将书面意见寄至广州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处。我委将在认真研究的基础上积极吸纳合理意见和建议,按要求完成起草和送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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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广州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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