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已在业界提前流传的全面实施光伏扶贫的政策文件-----发改能源(2016)621号文终于在国家发改委官网正式上线公布。16个省、471个县的3.5万个贫困村正式等来了国家扶贫的又一次阳光雨露。
早在一年多前,6个省、自治区已经先行试点了“光伏扶贫“这一精准扶贫工程,为全面实施推广光伏扶贫政策取得了经验,打下了基础。
按当前光伏工程公允的成本每KW8000元估算,计划今后五年实施的,总计15GW的光伏扶贫工程,需要投入1200亿人民币,这个数字首先给遭受多年产能过剩的光伏制造业带来了曙光,为光伏企业打了一针实实在在的兴奋剂。但同时也为16个省的重点光伏扶贫县的政府扶贫责任人压上了一个资金筹措的重“担”。
依据621号文的规定:“地方政府可整合产业扶贫和其他相关涉农资金,统筹解决光伏扶贫工程建设资金问题,政府筹措资金可折股量化给贫困村和贫困户。”这就意味着地方政府是筹措光伏扶贫项目建设资金的责任主体,但对于本身就是贫困地区的贫困县或者贫困县数量居多的西部省区来说,这无疑是个有挑战的现实难题。
“钱”从哪里来?
整合产业扶贫和其他相关涉农资金“是621号文指出的政府筹资路径,但这必将挤占贫困县财政预算的”钱袋子“,特别是对于621号文反复提及的”村级扶贫电站“,发电收益要精准按月发放给对应的贫困人口,是个没有投资回报的负担,只能政府掏钱。而每个贫困县能够列入总体光伏扶贫年度计划的”集中式扶贫电站“必将成为光伏企业抢食的”太阳蛋糕“,虽然也是僧多粥少,总还是给光伏产业增加了一块透明的市场,当然也是令大家欢欣鼓舞了。
“中国不差钱”!
光伏扶贫的”钱“景在哪里?当然也是见仁见智的课题了。笔者了解到,即将于近日正式成立的”中国扶贫志愿服务促进会“,已设立”光伏扶贫公益基金“,将精准支持471个贫困县的光伏扶贫项目的建设,相信不久,就会有更明确的信息公布于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