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光伏资讯 > 光伏要闻 > 正文

新疆发改委:光伏项目由核准制改为备案制

来源:新疆发改委发布时间:2016-04-09 00:00:00
索比光伏网讯:为进一步精简能源审批事项,提高办公效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已将110千伏及以下输变电项目核准权限下放地(州、市)。将光伏发电、余热余压发电等项目,由核准制改为备案制。将火电(含热电)项目,以及220千伏、750千伏输变电项目核准支持性文件按国家规定简化为用地预审意见和规划选址意见2项。将非跨界、非跨地(州、市)的5万千瓦以下水电项目核准权限下放地(州、市)。将年度计划内风电项目核准权限由委托核准改为正式下放地(州、市)。

责任编辑:solar_robot

光伏行业最新动态,请关注索比光伏网微信公众号:GF-solarbe

投稿与新闻线索联系:010-68027865 刘小姐:news@solarbe.com

索比公众号
推荐新闻
返回索比光伏网首页 回到新疆发改委:光伏项目由核准制改为备案制上方
关闭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