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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印发《促进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世纪新能源网发布时间:2016-03-25 00:00:00
索比光伏网讯: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工信主管部门、住建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工信部、住建部《促进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行动方案》,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推动建材工业转型升级,促进绿色建材工业和绿色建筑产业融合发展,我们制定了《陕西省促进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实施方案》,请你们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3月15日
陕西省促进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实施方案

绿色建材是指在全生命期内减少对自然资源消耗和生态环境影响,具有“节能、减排、安全、便利和可循环”特征的建材产品。促进绿色建材的生产和应用,既是满足大力推进绿色建筑的需要,也是建材工业化解过剩产能,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重要举措。

为促进我省绿色建材和绿色建筑产业融合发展,改善人居环境,建设生态文明,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促进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行动方案》,特制定《陕西省促进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绿色建筑行动方案》和陕西省委省政府建设生态文明美丽陕西等总体要求,以我省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建设需求为牵引,以解决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突出问题为导向,明确工作目标,开展专项行动,倡导和推动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实现建材工业和建筑业稳增长、调结构、转方式和可持续发展,大力推动我省绿色建筑发展、绿色城市建设。

二、工作目标

到2018年底,绿色建材生产比重明显提升,发展质量明显改善,绿色建材在行业主营业务收入中占比提高20%,品种质量较好满足绿色建筑需要;与2015年相比,建材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8%,氮氧化物和粉尘排放总量削减8%;绿色建材应用占比稳步提高。新建建筑中绿色建材应用比例达到30%,绿色建筑应用比例达到50%,试点示范工程和既有建筑改造应用比例达到70%以上。

三、工作任务

(一)开展绿色建材制造专项行动

1.全面推行清洁生产,促进节能减排。支持现有企业实施技术改造,提高绿色制造水平。推广应用建材窑炉烟气脱硫脱硝除尘、煤洁净气化以及建材智能制造、资源综合利用等共性技术,优先支持建筑卫生陶瓷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改造;限制平板玻璃行业高硫石油焦燃料;引导水泥企业在冬季供暖期开展错峰生产,节能减排,减少雾霾;推广新型耐火材料,全面推广无铬耐火材料,从源头削减重金属污染;开发推广结构功能一体化、长寿命及施工便利的耐火材料和微孔结构高效隔热材料。

2.强化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支持利用城市周边现有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污泥、危险废弃物等。支持利用尾矿、工业固体废弃物,生产新型墙体材料、机制砂石等。以建筑垃圾处理和再利用为重点,加强再生建材生产技术和工艺开发,提高固体废弃物消纳量和产品质量。

3.推进两化融合,发展智能制造。引导建材生产企业提高信息化、自动化水平,重点在水泥、建筑卫生陶瓷等行业推进智能制造并提升制造水平。深化电子商务应用,利用二维码、云计算等技术建立绿色建材可追溯信息系统,提高绿色建材物流信息化和供应链协同水平。开发推广智能制造,在建筑陶瓷、玻璃、玻纤等行业开展“机器代人”试点。

(二)开展绿色建材生产专项行动

4.全面提升水泥与水泥制品构件性能。发展高品质和专用水泥,推广应用C35及以上强度等级的高性能混凝土,推广大掺量掺合料及再生骨料应用技术。继续推动预拌砂浆和城市“禁现”工作深入开展,加大对工业和城市固体废弃物的利用,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保护生态环境。加快机制砂石工业化、标准化和绿色化。大力发展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及构配件。积极推广成熟的预制装配式混凝土结构体系,优化完善现有预制框架、剪力墙、框架-剪力墙结构等装配式混凝土结构体系,完善混凝土预制构配件的通用体系,推进叠合楼板、内外墙板、楼梯阳台、厨卫装饰等工厂化生产,引导构配件产业系列化开发、规模化生产、配套化供应。发展混凝土方涵等市政地下管网建筑构件,支持城镇地下管廊建设。

5.加快推进水泥窑协同处置各种废弃物。扩大低品位原料和废石利用;强化余热发电耗油管理,提高发电效率;加强脱硫和粉尘排放管理,加大水泥窑降低氮氧化物排放技术改造力度和管理,提高水泥绿色生产水平,开发基于大数据和计算机控制的智能制造技术。

6.积极发展钢结构建筑和金属建材。在安居工程、移民搬迁、文化体育、教育医疗、交通枢纽、商业仓储等公共建筑中,积极采用钢结构。工业建筑和基础设施大量采用钢结构。在大跨度工业厂房中全面采用钢结构。鼓励生产和使用轻型铝合金模板和彩铝板。

7.大力推广新型玻璃和节能门窗。重点发展低辐射镀膜玻璃、中(真) 空玻璃,断桥铝合金等新型玻璃及门窗,扩大玻璃深加工产品,提高深加工水平,提高产品附加值。严格生产使用安全玻璃,消除玻璃门窗和幕墙安全隐患。

8.鼓励太阳能光热、光伏与建筑装配一体化,带动光热光伏玻璃产业发展。支持发展电子信息用屏显玻璃基板、防火玻璃、汽车和高铁等用风挡玻璃基板等新产品。

9.促进新型墙体屋面材料和节能保温防水、防火材料革新发展。重点发展节能、减排、优质、绿色、安全的新型墙体屋面材料,鼓励发展保温隔热防水防火性能良好、施工便利、使用寿命长的外墙保温及结构与保温一体化的外墙板。推进新型墙体材料产品部件化、组装化组合集成和装配式房屋发展。

10.扩大各种废弃物代替天然原料生产墙体屋面材料,强化生产过程生产脱硫和粉尘排放管理,发展节地、节土、节煤的焙烧和干燥技术。发展透水砖等城镇道路建设材料,支撑海绵城市建设。

11.支持利用农作物秸秆、竹纤维、木屑等发展生物质建材,优先发展和使用生物质纤维增强的木塑、新型镁质建材等围护用和装饰装修用产品。鼓励在竹资源丰富地区,发展竹制建材和竹结构建筑。

12.大力推动建筑卫生陶瓷产业升级。推广陶瓷原料绿色开采、干法制备建筑陶瓷粉料技术,优化原燃材料利用。推广使用大型化、薄型化陶瓷砖和节水、轻量、智能化的卫生洁具。生产过程采用脱硫脱硝和粉尘排放技术改造,提高生产全过程绿色和智能制造水平。

13.大力推广应用耐腐蚀、密封性好、保温节能的新型管材和型材,提高使用寿命和耐久性。支持生产和推广应用大口径、耐腐蚀、长寿命、低渗漏、免维护的高分子材料和复合材料管材、管件。

14.推广环境友好型涂料、防水和密封材料。支持发展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水性建筑涂料、建筑胶黏剂,推广应用耐腐蚀、耐老化、使用寿命长、施工方便快捷的高分子防水材料、密封材料和热反射膜。

(三)绿色建材评价标识行动

15.开展绿色建材星级评价,发布绿色建材产品目录,指导建材选购与工程应用,促进建设陕西省统一开放有序的绿色建材市场。

16.通过考评审查确定一批绿色建材评价机构。根据国家《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相关法规标准,组织行业和企业开展绿色建材产品的申报、评审工作。

17.建立绿色建材数据库和信息采集、共享制度。利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构建绿色建材公共服务系统,发布绿色建材评价标识、设点示范等信息,普及绿色建材知识,指导绿色建材产品健康有序的发展。

(四)绿色建材推广应用行动

18.加强建筑工程设计规范、施工规范与绿色建材产品标准的联动。强化建筑工程审批、设计、施工、验收全过程监督管理。

19.发展钢结构建筑。推进轻钢结构农房建设,政府投资的文化体育、教育医疗等建筑,优先采用钢结构。

20.严格绿色建筑选用绿色建材产品的采购管理。绿色建筑选用的建筑材料,应优先选用已纳入绿色建材推广应用目录、有国家级或陕西省省级评定颁发绿色建材标识的产品。

(五)绿色建材下乡行动

21.结合新农村建设、绿色农房建设需要,落实《关于开展绿色农房建设的通知》精神,编制农房用绿色建材产品目录,引导各地因地制宜生产和使用绿色建材。重点推广应用节能门窗、轻型保温砌块、预制部品部件等绿色建材产品,提高绿色农房防灾减灾能力。

22.围绕现代设施农业,积极发展和推广安全性好、性价比高、使用便利的玻璃、岩棉等产品。

(六)试点示范引领行动

23.绿色建筑工程示范。制定绿色建材应用试点示范申报、评审和验收等管理办法。结合绿色建筑、保障房建设、绿色生态城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绿色农房、建筑产业现代化等工作,明确绿色建材应用的相关要求。在每个地级市(区)城区,选择1-3个条件较好的建设项目,开展绿色建材建筑应用的试点示范。

24.绿色产业园区示范。在绿色建材发展基础较好的地区,依托优势企业,整合要素资源,完善研发设计、检测验证、现代物流、电子商务等公共服务体系,支持建设以绿色建材为特色的产业园区。

25.协同处置示范。按照《关于促进生产过程协同资源化处理城市和产业废弃物工作的意见》,持续开展好水泥窑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等废弃物的试点示范,开展固体废弃物再生建材综合利用示范,建立再生建材工程应用长期监测机制,不断扩大绿色建材的应用范围。

四、政策措施

(一)建立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牵头,相关部门参加,定期召开的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推动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加强全省绿色建材生产应用与绿色建筑发展、绿色城市建设的内在联系,统筹协调绿色建材生产、应用、标准、评价等环节,加强信息沟通、政策衔接,强化部门联动,组织实施相关行动,督促落实重点任务,协调完善推进措施。积极开展绿色建材标识评价工作。

(二)根据《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绿色建材评价技术导则(试行)》和我省城乡建设实际,制定《陕西省绿色建材产品发展目录和绿色建材产品准入标准》。进一步修改完善行业规范,强化环保、能耗、质量和安全标准约束,构建强制性标准和自愿采用性标准相结合的标准规范体系,引导生产企业有的放矢发展市场需要的绿色建材产品。

(三)研究制定配套政策。研究制定投融资、财务、价格等相关政策,激励综合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节能门窗、节水洁具、陶瓷薄砖、新型墙体屋面材料等绿色建材生产和消费的相关政策,专项贴息、专项补贴、专项基金优先支持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研究绿色建材纳入政府采购、招投标、融资授信等方面政策。

1.拓展融资渠道,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对共性关键技术的研发投入,积极支持企业开展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的技术改造。

2.资金支持向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倾斜。对于绿色建材产业园区、获得绿色建材标识的生产企业,国家级和省级认定的绿色建材研发平台、绿色建材应用示范工程优先考虑安排产业发展资金。

3.进一步制定和完善鼓励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的财税政策。对于消纳工业废弃物、城市生活和建筑垃圾等生产绿色建材的生产企业,对于积极推广应用绿色建材的施工企业,给予一定时期内减免税收的优惠激励政策。

(四)搭建升级创新平台。依托咸阳陶瓷研究设计院、西安墙体材料研究设计院、咸阳非金属研究设计院、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等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和大型企业集团,构建产学研相结合的绿色建材发展创新体系,创建一批绿色建材为特色的研发技术中心、工程中心或重点实验室,完善产业发展所需公共研发、技术转化、检验认证平台。加强建材生产与建筑设计、建筑施工等上下游企业互动。

(五)加强宣传教育和监督检查。开展形式多样的绿色建材宣传活动,强化公众绿色生产和消费理念,提高对绿色建材政策的理解与参与,使绿色建材生产与应用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开展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知识的培训,将绿色建材知识纳入再教育和事业技能鉴定范围。开展绿色建材行动检查,对不执行绿色建材生产和使用规定的,要加强舆论监督和通报批评,情形严重的将被列入黑名单,两年内不能申报绿色建材标识。

责任编辑:solar_rob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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