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协鑫集成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适应发展需要,拟以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协鑫集成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协鑫集成”)增资人民币80,000万元,增资后苏州协鑫集成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0,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100,000万元。
2016年02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协鑫集成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增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协鑫集成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住所:苏州工业园区时代广场24幢1901室
4、成立日期:2014年12月26日
5、法定代表人:舒桦
6、注册资本:20,000万元整
7、经营范围:(一)开发太阳能电站并提供光伏全套系统解决方案,为集成设备、太阳能发电系统设计、采购及维修维护提供服务;研究、销售:太阳能设备、新能源发电设备;投资管理;电力技术咨询,承装电力设施;从事上述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二)在国家允许投资的光伏集成科技、新能源领域依法进行投资。(三)受其所投资企业的书面委托,向其所投资企业提供下列服务:1.协助或代理其所投资的企业从国内外采购该企业自用的机械设备、办公设备和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元器件、零部件和在国内外销售其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2.为其所投资企业提供产品生产、销售和市场开发过程中的技术支持、员工培训、企业内部人事管理等服务;3.协助其所投资企业寻求贷款及提供担保。(四)在中国境内设立研究开发中心或部门,从事新产品及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转让其研究开发成果,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五)为其投资者提供咨询服务,为其关联公司提供与投资有关的市场信息、投资政策等咨询服务。
8、主要财务指标:
截止2015年9月30日,苏州协鑫集成总资产1,323,833,789.88元,负债总额1,225,415,869.43元,净资产98,417,920.45元,营业收入89,260,776.89元,净利润-1,582,079.55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增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有利于扩大苏州协鑫集成的资产规模,增强后续融资能力,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支撑。
本次对苏州协鑫集成的增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增资完成后,公司仍持有其100%的股权,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五日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投资设立苏州建鑫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在金融服务领域的发展规划,为开展新的金融业务,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公司拟通过全资孙公司苏州国鑫所投资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50,000万元在苏州工业园区设立商业保理公司----苏州建鑫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最终名称以工商登记信息为准,以下简称“建鑫保理”)。
2016年02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苏州建鑫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苏州建鑫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公司
3、注册资本:50,000万元
4、法定代表人:生育新
5、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新庆路28号
6、经营范围:以受让应收账款的方式提供贸易融资;应收账款的收付结算、管理与催收;销售分户(分类)账管理;与本公司业务相关的非商业性坏账担保;客户资信调查与评估;保付代理(非银行融资类);股权投资(不含限制项目);供应链管理;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与商业保理相关的咨询服务;开展企业信用评估及咨询;金融信息咨询,提供金融中介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外包服务(根据法律法规、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出资方式: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50,000万元,首期出资额20,000万元,其余部分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内缴足。
以上信息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
三、本次投资的目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1、投资的目的
本次投资设立商业保理公司,将通过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与商业保理等相关的业务,提升为客户解决方案的能力。同时可以丰富公司与客户的合作模式,通过与产业链上下游客户合作开展商业保理业务进行产业链优化,降低整个业务链的运营风险和运营成本,从而促进公司业务健康发展,提高公司在整个行业的竞争力。
2、存在的风险
商业保理公司为客户提供融资,可能出现付款人到期不能足额支付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为控制上述风险,商业保理公司将引进专业人才,加强风控体系建设,明确业务流程和操作规范,保证业务的稳健运行。
3、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为认缴出资额,将后续分批缴纳,公司对商业保理公司拥有100%控制权,不会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五日
责任编辑:solar_robo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