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太阳能资源丰富,地区光照充足,无日照时间短,适合安装太阳能光伏发电组件。”市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办公室负责人介绍,2013年以来,随着全市建筑节能工作的深入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技术在建设领域得到推广应用,光伏发电已成为随州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亮点和特色。
光伏建筑一体应用 促进建筑节能降耗
如果有心观察,不难发现我市一些办公楼已换上“新衣”,利用建筑的外立面和屋顶将建筑与节能环保结合在一起,正响应了我市推行节能建筑的号召。
太阳能光伏发电与建筑一体化是太阳能发电的一种新理念,从经济学角度,实现节能、节材、节地的同时可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节能指太阳能建筑自身可产生能源,不仅可以保证建筑物本身用电负荷,而且当产能过剩时,还可向外电网供电。在太阳能光伏发电建筑中,布线较少,可大幅度减少传统电力输送过程中的电力损失,此外可减少电力公司的运营和维修成本,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节材是指太阳能光伏电池板本身可作为建筑的外装饰材料,吸收太阳能,现场发电,既降低了能耗,又可保证建筑物室内的空气质量,还可以减少建筑物的整体造价,节省建筑安装成本。节地指光伏发电系统安装在建筑物表面,如屋顶、窗户、墙面等外立面,不需要占据大面积的空地,节省土地资源,对于缓解城市土地供应具有重要的意义。
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的推广与应用使人类的生活方式更加低碳绿色环保,更好地实现可持续生态环境。当前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的应用场合非常广泛,如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公园、大型加油站等。太阳能系统与建筑一体化不是简单的技术叠加,而是太阳能与建筑组成有机统一的整体。太阳能建筑一体化是未来建筑发展的主要形式,将为人类带来崭新的生活方式。
实施“五个一百 ”工程 支持光伏产业发展
我市的晶星公司具备完整的光伏产业链,能生产多晶硅、单晶硅、硅片和太阳能光伏组件等,为发展光伏发电建筑应用提供了基础支撑。2013年,为支持地方企业发展,推广光伏发电在建筑中的应用,市政府下发了《关于支持随州市太阳能光伏发电产业发展的意见》,提出了开展“100家屋顶光伏发电示范企业”、“100兆瓦光伏电站”、“100个太阳能路灯示范点”、“100个社会主义新农村光伏发电示范户”、“100个行政事业单位、商业用电示范单位”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建设“五个一百工程”的工作思路,并设立了500万元的专项财政资金。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指示精神,市住建委与市政府签订了《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责任书》,印发了《关于在我市建设工程领域落实光伏发电项目的通知》,在重点市政工程项目、新建居民小区和公共建筑等建设工程领域中推广应用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采用太阳能灯具和屋面光伏发电系统。文件下发后,市建筑节能办率先开展示范,在办公楼屋面建成了10KW光伏发电站,联合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筹资250万元在市委和市政府办公大楼顶层平台建成了225.4千瓦光伏电站,协同房产局对全市具有建设光伏电站条件的既有居住小区的楼顶进行了调查摸底。
截止目前,我市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新农村示范户已达到177户531千瓦,太阳能路灯已经安装45个示范点1357盏,屋面光伏电站14家企业安装5450千瓦,16个行政事业单位安装812千瓦;淅河马鞍山100兆瓦光伏电站已并购发电,广水关庙镇、随县万和镇将各建一个100兆瓦的地面光伏电站,推进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建设“五个一百工程”基本完成。
光伏产业精准扶贫 实现生态经济多赢
在随县新街镇凤凰寨村,20户人家清一色的斜坡式屋顶建筑,每家朝南的屋顶上都装有12块太阳能板。2013年7月该村并网发电,是湖北省首个光伏发电村。村里发电量最多的王培江家已发电7354千瓦时,早就开始赚钱了。“今年6月,省政府又加大补贴,收购价已提高到每度1.25元,收回成本更快了。”王培江高兴的说到。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市住建委从增加村集体造血能力着手,选定精准对路的扶贫产业,投资40万元,为广水市杨寨镇左榨村建起一座占地1.5亩,装机容量50kw的光伏发电站,电站并网运营后,每年将至少为该村带来5万元集体经济收入。
精准扶贫中,我市不断探索,将消除集体经济“空壳村”作为首要任务。依托光伏产业优势开展光伏扶贫,使过去的被动式 “输血型”扶贫变成主动式“造血型”扶贫。这一扶贫模式得到省主要领导的肯定,认为随州找对了精准扶贫的好路子。
今年,我市筛选出126个重点贫困村,按照“每个村装机规模不少于50KW、年发电量不少于6万度、年收入达到5.5万元以上”的要求,实施分布式光伏发电扶贫。
据了解,50KW光伏电站需投资40万元,市政府拿出10万,各县市区政府配套20万,驻村工作队支持6万,中标企业齐星集团优惠4万,不给贫困村增加新负担。按现行政策,每度电可享受1.25元补贴,50KW光伏电站年发电量6万度左右,可收入7万多元。
目前,126个重点贫困村已建成129座光伏发电站,具备并网发电能力。
抢抓光电发展新机 推进光伏建筑应用
在建筑上使用太阳能光伏发电技术,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最先进的用能方式,并将直接影响到我国未来能源利用的发展方向。据了解,“十三五”期间,我国光伏发电年平均新增装机容量有望达到2000万千瓦,累计新增装机容量预计可达1.5亿千瓦。面对庞大的市场空间和政策利好,2016年光伏行业预计将继续保持高速增长。
我市以开放的思维和战略的眼光,利用太阳能资源富集优势,积极贯彻落实《太阳能光伏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大力促进太阳能光伏产业的发展,实现“圣地车都”的绿色发展、低碳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为务实推进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我市建筑主管部门积极落实优惠政策,促进光伏项目发展,重点在三个方面予以支持。一是主动搞好服务。按照市政府会议纪要的要求,为光伏发电项目开辟绿色审批通道,对项目办理手续过程中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给予适当减免。二是抓好推广应用。引导新建项目积极申报“绿色建筑”和“省级建筑节能示范工程”,对申报成功的项目,督促其必须使用一种以上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技术。三是申报专项补贴。对获得国家二星或三星级“绿色建筑”运行标识的项目,积极申报国家补贴,并全额返退项目报建时交纳的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对获得“省级建筑节能示范工程”称号的项目,除按比例返退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外,还给予一定比例的以奖代补奖励资金。
按照《湖北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政府投资新建的公共建筑和既有大型公共建筑实施节能改造时,应当选择应用一种以上可再生能源”的规定,我市将进一步推进太阳能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力争在今后实现由政府投资新建的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公益性建筑都应用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做到同步设计、同步安装、同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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