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ST海润日前发布的澄清公告,联合光伏7日表示,根据“930MW光伏电站投资协议”及项下若干份协议,若海润涉及相关违约,海润需要支付违约金合计达2亿元。
联合光伏公告,此前,海润光伏曾发布澄清公告,称与招商新能源旗下联合光伏的“930MW光伏电站投资协议”不存在违约及赔偿风险。根据“930MW光伏电站投资协议”及项下若干份协议,若海润涉及相关违约,海润需要支付违约金。其中柯坪项目违约金为人民币6000万元、皮山项目违约金为人民币4000万元、蒙自项目违约金为人民币1亿元。
回溯公告,*ST海润于2015年5月14日与联合光伏签署了总价88亿元的《关于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属930兆瓦光伏电站项目投资合作框架协议》。但该项交易遭多家媒体质疑已失效,有媒体报道联合光伏表示该项交易目前存在较大阻碍和不确定性;*ST海润则表示“柯坪、岳普湖项目已并网可办理项目交收,并在积极推进框架协议。”
此外,联合光伏还表示,经向招商新能源集团与联合光伏、新能源交易所核实,所涉及公司没有向海润光伏出售光伏资产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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