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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润光伏:《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70%股权的议案》

来源:中国证券报发布时间:2016-01-04 00:00:00

(二)交易标的定价情况及公平合理性分析

以符合公司股权转让的市场准则为依据,根据双方协商达成。

四、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1、合同主体:


股权转让方:H2 Venture Swiss Holding AG(H2创业瑞士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H2 Venture”,甲方)

股权受让方:FRV SOLAR HOLDINGS X B.V.(乙方)

2、转让比例:甲方对目标公司所持有的70%股权。

3、转让价格: 4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2597万元)

4、付款方式:

1)协议签订后至股权转让时支付250 万美元(折合人民币1623万元)

2)股权转让后100天内支付15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974万元)

五、股东权利义务及公司债权债务的承担:

转让完成后,受让方即享有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权、决策权,享有收益分配权(分红权)、资产处分权、剩余财产分配权等一切股东权利。转让方不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不参与公司的利润分配,不享受公司的所有股东权益。不承担经济及法律义务。

六、本次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转让项目公司的股权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将有利于优化公司的资产结构,改善公司的资金流状况,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2、本次交易将导致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上市公司不存在为项目公司提供担保、委托项目公司理财,以及项目公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等方面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31日

责任编辑:solar_rob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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