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以来,在各项政策的有效实施下,我国可再生能源取得了重要进展,尤其是可再生能源电力市场增长迅速,风电、水电的新增装机和累计装机均为世界第一,光伏发电也排在世界前列。2014年底,可再生能源发电累计装机量4.36亿千瓦,在全国总发电装机的比重为32.0%,当年发电量1.47万亿千瓦时,在全部发电量的比重为23.2%,其中风电增加了1.6个百分点,水电增加了3.1个百分点。风电、光伏发电在内蒙、甘肃、青海等地的发电量比重均超过10%,成为当地重要的新增电源,在这些地区已发挥了重要的电力替代作用。
随着可再生能源电力规模的扩大,可再生能源限电问题出现且日趋严重,尤其是在西部一些地区,风电、光伏发电等装机在当地电力总装机比重超过10%,部分省区超过20%,消纳问题更为凸显。考虑实现2020年非化石能源在一次能源中占比15%的目标,届时风电和光伏发电的装机需要分别达到2亿千瓦和1亿千瓦以上,并且由于风光资源和土地因素,至少三分之二的风电和光伏发电仍需要分布在西部和北部地区,因此,并网和消纳问题如不能得到有效缓解或解决,将继续成为可再生能源电力进一步扩大规模的最主要瓶颈。
可再生能源消纳难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技术和基础设施方面的因素,更有政策体制的原因,包括电力体制、长远战略、价格机制、经济激励、利益分配、运行管理等。从当前和近期形势看,这一难题首要的直接原因是可再生能源与其他常规电源之间以及与电网之间的规划衔接、建设布局和协调发展方面存在的日益严重的问题。
虽然近年来我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增长迅速,但仍没有建立适应可再生能源大规模发展的体制机制,在能源、电力等战略规划、统筹布局方面,仍按照常规能源为主导、火电等常规电力为基础的思路进行设计和安排,因此造成与可再生能源电力规划、风电、太阳能发电等发展思路和规划之间严重脱节,并且随着可再生能源电力装机和发电量在电力供应中比例的不断增加,各类电源之间、电源与电网之间的矛盾愈加突出。仅在规划方面,目前突出表现在以下几点:
1)煤电等常规电源规划、布局、建设总量超出需求,占据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空间。
我国在2014年已提出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的能源发展战略,并且近两年国务院也出台了若干重大战略计划和方案,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等,但在煤电等常规电源布局和发展规划上,仍为煤电发展预留了相当大的空间,如根据《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中提出的2020年煤炭消费占比62%的指标和《煤炭清洁高效利用计划》中电煤比重指标,2020年全国煤电发电量将达到6万亿千瓦时,超过2014年全社会用电量的总和,届时煤电电量占比约四分之三。
在北方部分地区,未来电源发展之间的矛盾将更加突出,以东北电网覆盖区为例,近年来这一地区无论是电力还是电量都呈现过剩,但一方面未来几年内电力需求增长仍将非常有限,另一方面已经获得核准尚未建设的火电项目就超过2000万千瓦,且近期内辽宁还将有200万千瓦核电机组投运,这都将大大挤占现有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和未来发展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