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指标到2020年底,太阳能发电装机规模在电力结构中的比重约7%,在新增电力装机结构中的比重约15%,在全国总发电量结构中的比重约2.5%,折合标煤量约5ooo万吨,约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的1%,为15%非化石能源比重目标的实现提供支撑。
到2020年底,在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中,光伏发电占比94%,热发电占比6%;跟西部地区占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的35%,中东部地区占比65%。
技术创新指标效率指标:单晶硅电池的产业化转换效率达到23%以上,多晶硅电池转换效率达到20以上,新型薄膜太阳能电池实现产业化,热发电效率达到20%左右。
国产化率指标:光伏电池生产设备和辅助材料国产化率达到90%,掌握光伏 并网、储能设备生产及系统集成关键技术,逐步实现光伏生产装备国产化、智能化和全产工艺一体化,高效设备具备产业化能力。
成本指标:光伏发电建设和发电成本持续降低,到2020年,在2015年基础上下降30%,中东部地区建设成本7-8元/瓦,发电成本0.8元/千瓦时左右;西部地区建设成本6-7元/瓦,发电成本0.7元 /千瓦时左右。太阳能热发电建设成本在20元/瓦以下,发电成本接近1元/千瓦时。
政策体系指标全面建立支撑太阳能利用产业全面发展的产业股务体系,加强太阳能产业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形成完整的太阳能发电标准、检测认证、信息监測、质量管理体系,构建完善的太阳能产业金融服务体系。进一步制定和完善政策环境,统筹制订产业、财税、金融、人才等扶持政策;促进太阳能利用产业健康发展。
三、开发布局和重点工程
开发布局:全面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在具备场址,资源、就近接入、就地消纳等建设条件的地区推动分布式发电系统的全面开放建设,形成多元化的分布式光伏利用市场。在全国范围重点发展以大型工此园区,经济开发区、公共设施、居民住宅等为主要依托的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充分利用具备条件的农业设施、闲置场地等扩大利用规模, 逐步推广光伏建筑一体化工程。探索移动平台光伏发电系统、移动光伏供电基站等新型商业利用模式。
到2020年,累计分布式光伏发电装机规模7000万千瓦:
重点在京津冀区域、长江经济带沿岸和珠三角经济区等省区新增建设单个规模不低于10万千瓦的国家级分布式光伏示范园区50个;
鼓励各省建设单个规模不低于5万千瓦的省级分布式光伏示范园区200个;
在农村经济较为发达的上海、浙江、江苏和广东等地区推广建设光伏新村100个;
在符合条件的贫困地区加快实施
光伏扶贫工程,力争覆盖特困户家庭、扶贫规模达到500万千瓦;
在中东部地区进一步探索推广建筑光伏一体化、移动光伏供电系统等新型发电技术市场,累积规模达到200万千瓦。
有序开展光伏电站建设:重点在资源条件好的西部地区,具备大规模接入和本地消纳能力的地区,结合外送逋道规划,有序建设光伏电站基地,确保光伏电力消纳。在中东部地区,结合土地综合利用,采煤沉陷区治理等,适度建设光伏电站项目。到2020年、光伏电站累计规模达到800万千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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