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内容为:隆基清洁能源在嘉祥县开发光伏发电及生态农业项目,一期工程100MW,计划于2016年6月开工建设,2016年12月建成运营;后期200MW将从2016年12月开始,分批建设。
项目拟建设在嘉祥县梁宝寺镇。嘉祥县属暖温带季风区大陆性气候,全县日照较充足,年平均日照时数为2405.2小时,对于建设光伏农业有积极影响。
协议规定,嘉祥县政府要确保满足隆基清洁能源用地需求,维护其在嘉祥县梁宝寺镇的独家开发权,并保证在三年内在该区域不于其他企业签署类似项目开发协议。隆基清洁能源将在当地设立项目公司,进行项目的开发与管理。该协议自签订起,三年内有效。
隆基股份称,本次协议有利于公司现有资源,支持当地光伏生态农业的发展,拓展单晶产品在光伏农业项目的推广和应用,提高市场占有率。另外,鉴于该项目投资建设规规模和金额较大,公司将统筹资金安排,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该项目目前尚未履行土地、项目备案、电力接入、环评等前置手续,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变化,该项目实施将有顺延、变更、终止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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