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德国光伏发展支持政策
在德国实施能源战略、立法发展可再生能源的大背景下,发展光伏发电仍需要有针对性的产业政策来做支撑。包括2000年EEG法案及2004年、2009年修正案在内,德国自1985年至2012年共颁布了35项与光伏电力发展相关的政策文件(主要扶持政策及方式见表1)。这些政策的直接结果便是实现光伏装机量的大规模上升。德国光伏在装机量不断增加的同时,其投资光伏系统的投资成本也不断下降。以100kWp发电容量以内屋顶光伏系统终端为例,该类型终端客户平均税前价格自2006年第2季度的5000/kWp降低到2012年第2季度的1776/kWp,降幅达64.5%。这些显著的光伏发展成果与德国政府的各项扶持政策是分不开的。
德国对光伏发电的支持政策可分类为投资、回报、强制要求及其它等共四个类别(如表1所示)。从中可见,除了可再生能源配比标准以及可持续建筑要求是以强制的方式发展光伏发电之外,德国政府主要是通过提供投资、回报两方面的优惠政策来激励私人、企业自发投资光伏发电系统。
在投资方面,德国一方面利用直接的资本补贴方式来降低私人安装光伏系统的成本门槛,另一方面辅以相应所得税减免、银行优惠贷款及光伏投资基金等财政、金融政策提高私人投资高价的光伏系统的积极性。
在回报方面,以EEG法案为支撑,对私人光伏系统除自用点外的剩余电力以法定高价全部并网收购,增加了私人光伏系统除自用电外的收益。德国FiT有以下三大特征:
(1)定价细化。德国EEG法案不仅仅为不同类型的可再生能源电力精确定价,自2004年起,针对装机容量的不同,EEG法案为不同的光伏系统给予了更加细化的电力定价。例如,发电容量相对较小的居民屋顶光伏系统所得的补贴电价要高于大规模的光伏发电站。正是这样的精确定价也让政策具有了引导性,引导了德国以屋顶光伏为主导的光伏发展格局。
(2)长期保障。在德国,新投产的可再生能源电站在投产以后的20年内均享受安装投产时的固定上网电价享受补贴,不随FiT的下降而变化。20年固定电价的规定给予投资者稳定的收益保障,增强了投资的信心。
(3)绿色电力分摊。虽然德国各电力公司被EEG法案强制要求高价购买可再生能源,但最终电力公司将这笔由高价购买绿色电力提高的成本分摊给全国的终端电力消费者。摊薄了的绿色电力成本对终端电价的合理性威胁不大,同时又避免了财政或电力公司的单一负担,使长期高价购买绿色电力成为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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