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提及协议中的1000亿美元——其在协议所附的决定案文中被提及了两次,但在该协议中并未提及到2020年之前发达国家每年向发展中国家提供1000亿美元气候变化金融援助的承诺。该1000亿美元的承诺自2009年提出以来就一直是联合国会谈中争议的焦点,因为发展中国家要求在减排目标取得进展前收到更多所承诺的资金。经合组织计算过在2014年,600多亿美元已被转移给发展中国家,但是这一数字受到了七十七国集团的全面争议。巴黎协议中未提及1000亿美元可能反映了发展中国家为了在差异化问题上表达更鲜明的立场而做的一场交易。这对美国来说是一个胜利,因为它不希望束缚于一个未来财务承诺的数字。
又一轮国家自主贡献预案和每五年一次“盘点”——国家级目标(国家自主贡献预案)审查周期是巴黎协议中最显著的成果。所有国家必须在2020年重审其国家自主贡献预案,然后每五年审查一次。与此同时,“全球盘点”将每五年执行一次,从2023年开始,评估实现共同目标的进展情况。但是,随着以“促进方式”执行盘点,并要求所有国家每五年“交流或更新”其国家自主贡献预案,差异化的立场和模棱两可的要求削弱了审查过程的影响。该案文确实要求每个国家提交的连续目标应该比上一个目标更加雄心勃勃,但目前还不清楚如何判断决心的增长。
市场使其存在,但它需要时间来充实细节——在最后时刻建立的新市场机制证明市场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利用市场,或“国际性可转让减排成果”已写入最终协议(见第6条),但该案文缺乏细节,在实际应用中该新的市场机制应如何操作仍有待观察。该协议要求在明年的第22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之前制定出关于市场的更多细节。
长路漫漫
巴黎协议令很多观察员失望,他们希望看到在第21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中出现全球更显示决心的阶跃变化。但是,现实情况远未达到这样的期望也不足为奇。巴黎协议设定的目标是承诺和审查类型过程的正规化,这将有助于对世界上最大的污染者施加持续的压力,促使其采取更多的措施以遏制其排放。气候辩论将在未来几年持续进行,虽然第21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未能拿出一个气候问题的解决方案,但是它可论证地建立了一些方法,如果可能的话,最终可能达成的一个解决方案——也就是,通过不断的评估和国家之间的合作。不过至少目前来看,解决气候变化的全球行动突破仍然遥遥无期。
原标题:巴黎协议的实际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