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光伏资讯 > 光伏要闻 > 正文

河北衡政办字〔2015〕99号 关于印发衡水市清洁能源替代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衡水市政府办公室发布时间:2015-11-27 00:00:00
 河北衡政办字〔2015〕99号

关于印发衡水市清洁能源替代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工业新区、滨湖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衡水市清洁能源替代工作方案》已经2015年9月30日市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0月29日

衡水市清洁能源替代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大气污染防治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全市清洁能源替代燃煤工作,促进全市大气环境质量改善,根据《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和《河北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目标及原则

(一)总体思路


以国家、省、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清洁能源替代工作要求为指导,以改善空气质量、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人民群众健康为目标,采取“统一领导、集中攻坚、源头治理、多措并举、统筹协调、分步实施、以城带乡、全面推进”的方式,按照中心城市主城区、重点县城及城郊等城市关联区、一般县城和重点城镇、农村地区四个空间梯次推进,大力推进以煤炭清洁利用、天然气和电能为主,生物质能、太阳能为补充的清洁能源替代,从根本上优化能源消费结构,确保我市大气质量明显好转,力争在全国重污染城市排名中尽快退位。

实施路径:通过发展热电联产、成片小区集中供热锅炉、生产企业余热利用解决中心城区、县城和工业园区集中供热问题,实现分散燃煤锅炉替代,满足新增供热需求;通过实施煤改气、煤改电、煤改新能源和建设高效环保型锅炉系统替代分散燃煤锅炉,解决不具备集中供热条件区域供热问题;通过推广使用洁净型煤、沼气、生物质压块燃料等清洁能源替代农村地区原煤散烧。

责任编辑:solar_robot

特别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 "索比光伏网或索比咨询"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站www.solarbe.com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索比光伏网或索比咨询"。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推荐新闻
返回索比光伏网首页 回到河北衡政办字〔2015〕99号  关于印发衡水市清洁能源替代工作方案的通知上方
关闭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