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通知要求:2015年,万宁市单位GDP能耗为0.5362吨标准煤/万元(等价值),比2014年度下降2.3%,比2010年下降11.5%。积极推进万宁市第二批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创建市城市管理局、礼纪镇人民政府、市人民医院、北师大万宁附中四家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实施“海南光伏屋顶行动计划”,积极利用可再生清洁能源,大力推广应用太阳能光伏发电。推进万宁市委市政府办公区192.4K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项目、万宁市职业技术学校90K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北师大万宁附中380.97K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万宁中学179.52K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切实做好公共机构节能整改工作,彻底完成公共机构绿色照明改造任务。抓好绿色建筑示范点建设,逐步在全市范围内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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