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秋季的一个傍晚,我在所就读的煤炭子弟学校教室里的灯光下写作业。空荡的教室里只有我一个人,其余的四点半放学就都回家了。
这时数学老师进来,问我怎么还不回家。我说,家里没有电,只有油灯,我想在教室里做完作业再回去。
这个老师是住在工区里的,听了我的话,不知是难受还是感动,反正深有感触的样子。
现在提起这个事情,不是要叙旧,而是想说当时的农村能源问题。那时,父母在江苏省煤炭建设指挥部建井处工作,因为单位的员工宿舍没盖好,所以大部分干部工人都先租用农民的房子,我们家也是在九里山江山村居住。
江山村属于市郊,当时到徐州市中心,步行约需40分钟,也就三公里左右的路程。但是,村里既没有电,也没有自来水。搬到这里后,我学会了用十几米长的井绳吊着桶在井底打水,还尝到了用柴火做饭,烟熏得眼睛直流眼泪的情形。
那年是1978年,我十三岁,中国正处于改革开放的前夕。当时,中国的农村绝大多数都是这种状况。农村完全没有电,能烧得上煤的农村也很少。农民做饭以烧柴和秸秆为主,照明以油灯和蜡烛为主,吃水靠手动压水,或者直接从井里打水。当时占全国人口80%的农村地区,能源消费不到全国的30%,而其中的三分之二还是薪柴和秸秆。也就是说,当时农村使用的电力和煤炭还不到全国的10%。
改革开放初期的农村能源
最初的改革开放是从农村开始的,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以及乡镇企业的发展,解放了农民的积极性。要让农村的改革开放顺利进行,农村的能源问题当然首先要解决。1980年,时任国家副主席的邓小平首次把农村能源问题的重要性提到了议事日程。
那时,中央政府虽然很重视农村能源问题,但能够做的事情并不多。因为当时脆弱的国民经济连保障城市和工业电力消费的能力都不够,面对广袤的农村,我国当时的电力系统更加无能为力。于是,在1982年,“六五”计划提出了“因地制宜、多能互补、综合利用、讲求实效”农村能源建设方针;1983年和1984年的两份1号文件在农村能源方面,仅仅是指出,小水电、风电、沼气、太阳能、薪柴林能源开发带有紧迫性,必须抓紧。对当前农村兴起的小能源等产业,有关部门和地方要给予积极的指导和支持。这种停留在口头上的农村能源政策,也是不得已的办法。因为那时的中央财政根本不具备在农村铺设电网的财力,这些政策,实际上等于是让农村自己解决自己的能源问题。
改革开放的前十年,农村的能源情况还是没有大的改变。虽然靠近市郊的地方有些地方沾了乡镇企业的光,但绝大部分地区还是点油灯,烧柴火,喝井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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