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报来《关于报请审定<宁夏回族自治区输配电价试点方案的请示>》(宁价商发[2015]50号)收悉。经商国家能源局,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宁夏电网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方案》(以下简称《试点方案》)。《试点方案》具体内容见附件。
二、请按照批复的《试点方案》,抓紧组织开展改革试点各项工作,尽快拟订首个监管周期(2016-2018年)宁夏电网输配电准许收入及价格水平测算方案,报我委审核后实施。
三、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意义重大,情况复杂,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研究解决试点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和问题,重大问题及时向我委报告。
附件:宁夏电网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方案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5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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