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配电网建设
改造行动计划(2015——2020年)的通知
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为贯彻落实中央“稳增长、防风险”有关部署,加快配电网建设改造,推进转型升级,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特制定《配电网建设改造行动计划(2015~2020年)》。现印发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件:《配电网建设改造行动计划(2015~2020年)》
国家能源局
2015年7月31日
配电网建设改造行动计划
(2015—2020年)
配电网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公共基础设施。近年来,我国配电网建设投入不断加大,配电网发展取得显著成效,但用电水平相对国际先进水平仍有差距,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供电质量有待改善。建设城乡统筹、安全可靠、经济高效、技术先进、环境友好的配电网络设施和服务体系一举多得,既能够保障民生、拉动投资,又能够带动制造业水平提升,为适应能源互联、推动“互联网+”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对于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具有重要意义。为加快推进配电网建设改造,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贯彻《关于加快配电网建设改造的指导意见》,切实落实稳增长、防风险的重大措施,结合当前我国配电网实际情况,用五年左右时间,进一步加大建设改造力度。以满足用电需求、提高可靠性、促进智能化为目标,坚持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筹城乡、协同推进,着力解决城乡配电网发展薄弱问题,推动装备提升与科技创新,加大政策支持,强化监督落实,全面加快现代配电网建设,支撑经济发展和服务社会民生。
二、行动目标
到2020年,中心城市(区)智能化建设和应用水平大幅提高,供电可靠率达到99.99%,用户年均停电时间不超过1小时,供电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城镇地区供电能力及供电安全水平显著提升,供电可靠率达到99.88%以上,用户年均停电时间不超过10小时,保障地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乡村及偏远地区全面解决电网薄弱问题,基本消除长期“低电压”,户均配变容量不低于2千伏安,有效保障民生。
加快建设现代配电网,以安全可靠的电力供应和优质高效的供电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支撑。提升供电能力,实现城乡用电服务均等化。构建简洁规范的网架结构,保障安全可靠运行。应用节能环保设备,促进资源节约与环境友好。推进配电自动化和智能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建设,实现配电网可观可控。满足新能源、分布式电源及电动汽车等多元化负荷发展需求,推动智能电网建设与互联网深度融合。
通过实施配电网建设改造行动计划,有效加大配电网资金投入。2015-2020年,配电网建设改造投资不低于2万亿元,其中2015年投资不低于3000亿元,“十三五”期间累计投资不低于1.7万亿元。预计到2020年,高压配电网变电容量达到21亿千伏安、线路长度达到101万公里,分别是2014年的1.5倍、1.4倍,中压公用配变容量达到11.5亿千伏安、线路长度达到404万公里,分别是2014年的1.4倍、1.3倍。
表1 配电网建设改造指导目标
注:1.中心城市(区):指市区内人口密集以及行政、经济、商业、交通集中的地区。
2.城镇:包括城市的建成区及规划区,县级及县级以上地区的城区以及工业、人口在本区域内相对集中的乡、镇地区。
3.乡村:除中心城市(区)、城镇以外的地区。
4.2014年数据源于配电网普查中各省级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电网企业上报数据的加权平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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