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东方日升”、“乙 方”)与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安徽贵池”、“甲方”)就公司 在安徽贵池所辖区域内投资开发建设总装机容量为 170MW 的分布式光伏电站项 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达成初步合作意向,并签署了《贵池区人民政府与东 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170MW 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招商引资框架协议》 (以下简称“框架协议”、“本协议”)。
一、框架协议对方介绍
安徽贵池,北临浩荡长江,南接雄奇黄山,东与铜陵襟连,是池州市政治、 经济、文化中心。近年来,安徽贵池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树立标杆、 率先崛起”为目标,以开放活区、创业兴区、工业强区为战略,以招商引资、园 区建设和重点项目为抓手,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呈现良好发展态势,投资环境良好, 符合公司发展光伏发电项目的需要。
根据美国宇航局 NASA 数据库气象资料统计,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的太阳能 总辐射量为 1336(千瓦时/平方米.年),全年无霜期天数约为 341 天,太阳光照 充足,光伏发电能源来源丰富。
二、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政府
乙方: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一)框架协议涉及的项目概述
为充分发挥和利用安徽贵池充足的阳光资源和良好的投资环境,经双方友好 协商,公司拟设立电站项目公司,未来将在安徽贵池所辖区域内投资开发建设总 装机容量为 170MW 的分布式光伏电站。
(二)双方主要的责任与义务
1、甲方成立项目协调领导小组,负责项目建设过程中协调、服务等事宜, 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2、甲方保证乙方享有安徽贵池所辖区域内本项目开发优先权。
3、甲方保证优先解决乙方每投资批次所需的电站容量规模。
4、甲方承诺积极协助与支持乙方取得相关部门关于本项目相关的备案、核 准(包括项目备案、电价申请、并网、与相关单位协调)。
5、甲方负责为该项目安排合适的项目用地,在本项目办理相关用地手续时 给予便利及不低于其他项目用地费用的优惠政策,并按约定时间办理项目建设前 土地调整工作。
6、甲方协助乙方争取光伏电站项目相关优惠政策。
7、乙方所有的开发、建设、运营活动都必须符合相关法律,符合国家、安 徽省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总体规划及市、区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规划,并确保项目建 设的快速、安全、经济、高效。
8、乙方在该项目相关备案手续完成后,应及时开展项目所需的相关手续。
9、乙方负责筹措项目的建设资金,根据“谁投资、谁建设、谁管理、谁所 有”的原则,该项目建成投产后由乙方投资建设的所有设施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归 乙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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