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江苏省发展改革委下达的《2015年各市光伏电站新增建设规模安排表》看,苏南五市新增建设规模230MW,占全省的23%;苏中三市新增建设规模230MW,占全省的23%;苏北五市新增建设规模540MW,占全省的54%。全省13个省市中,盐城、徐州、南通新增建设规模分别为155、125、120MW,居全省新增建设规模前三位城市。
此外,《2015年各市光伏发电省补规模安排表》显示,全省合计光伏发电省补规模200MW,分别为苏南五市27MW,苏中三市27MW,苏北五市146MW;在光伏发电省补规模中,安排苏北五市重点扶贫开发规模75MW,分别为徐州13MW、连云港16MW、淮安15MW、盐城13MW、宿迁18MW,另安排徐州市对口支援规模20MW.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在《关于下达2015年度光伏发电新增建设规模的通知》指出,本年度光伏发电新增建设规模是指各市2015年计划新开工的集中式光伏电站和地面“全额上网”、“余额上网”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的总规模,不包括“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或“全额上网”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也不包括全部自发自用的地面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通知》要求,按照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的原则,各地要根据本地实际,继续推进光伏电站与分布式光伏发电协同发展。并从严谨履行项目备案手续、严谨科学配置建设规模、积极稳妥开展光伏扶贫、抓紧编报年度实施方案、切实加强协调推进工作、充分发挥政策导向作用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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