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Fweek太阳能光伏网 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去年10月召开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首次聚焦“依法治国”,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这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一个里程碑。早在8年前,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审议通过《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建设“法治浙江”的决定》,积极探索实践法治浙江建设。同年,温州市委全会审议通过了建设“法治温州”的决定,8年多来温州上下一心、一以贯之地积极探索实践“法治温州”建设,为“法治中国”建设提供了宝贵经验和鲜活样本。
市委十一届八次全体(扩大)会议昨天召开。1月13日起,中共温州市委建设“法治温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本报共同推出《法治中国的温州故事》系列报道,通过讲故事、摆事实,回顾温州市在民主政治、依法行政、司法公正、普法教育、基层民主建设等方面的探索和成果,记录法治中国在温州的实践与创新。
近年来,在践行司法公正的过程中,温州法院在破产案件简化审理程序方面走出了一条新路,温州中院也因此跻身全国首批企业破产案件审理方式改革试点法院,从而又创下一个“敢为先”的温州样本。今天让我们来听听东瓯会计师事务所所长金国达讲述的故事。
东瓯会计师事务所所长金国达:
2012年10月26日,多云,些许闷热。
这一天,瓯海区人民法院指定东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担任温州中硅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这家公司因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向瓯海法院申请破产重组。身为事务所所长,我意识到这或许是入行20多年来最难啃的骨头。
2014年1月4日,天气阴冷。那天,重组方资金全部到位,心头大石终于落下。435天里,阅读过数十万字的文案书籍,整日起早贪黑,头发也白了大半,但想到为推进破产法作出贡献,便觉得一切都是值得的。
接手前我与多数人一样“谈破产色变”
2013年,是温州推动破产法最轰轰烈烈的一年,全年审理198件破产案件,审结153件,令20多家企业起死回生。全国各地不断有学者来温调研,甚至有最高院专家说出“若不是温州对破产法的推动,恐怕破产法都要破产”的话。
然而,在2012年接手中硅科技一案时,我与多数人一样,也是“谈破产色变”的。为什么?因为在过去,审理破产案件不仅程序麻烦,受理条件也十分苛刻,曾有一个案子审理时间长达5年。
此前,我没有具体运作过破产案件,但我很早便开始阅读各类相关书籍,也多次参与破产法专题培训,同行之间也偶有交流。我仍然记得一次培训会上市中院民二庭庭长鞠海亭说的,“温州是中国市场经济发源地之一,破产问题爆发得早是正常的,这是个不应被误读的社会问题。推动破产的目的是优化市场资源配置、化解金融风波。温州理应成为企业破产审判的标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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